中央社:陈良宇受审过程披露 多名家属涉案
北京「财经」杂志近日披露陈良宇受审细节。报导说,庭审当天从上午九时开始,至十二时暂时休庭,下午一时三十分继续开庭,五时结束。主审法官由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担任。陈良宇次日被还押北京秦城监狱。
据参与旁听人士表示,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始终保持平静,对控方的指控积极配合。陈良宇的妻子黄毅玲也赶赴天津,但因她与案情有关,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另外,涉案的陈良宇儿子陈维力、弟弟陈良军,据称都已被捕,但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陈良宇的父母陈更华、李谋真也与案件有关,但未现身天津,仍住在上海寓所。李谋真以年老病弱为由不愿接受采访。
报导说,在陈良宇被指控的罪名中,受贿罪可能面临的刑期最高。
涉嫌受贿的陈良宇家属中,妻子黄毅玲在上海MWB 互感器厂挂名,于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六年间共收取「工资」人民币四十三万多元,行贿人是该厂总经理邱长清。
父亲陈更华曾由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协助「换房」,新旧住房差价约九十三万多元;陈良宇家人曾由吴明烈安排出国旅游,并以公款支出三十四万两千元。
儿子陈维力,曾在中国足球俱乐部上海申花挂名副总经理领取「工资」,还接受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办理的公司信用卡,两项总计三十五万两千元。
公诉方认为,在陈维力获得公司信用卡上,陈良宇涉嫌索贿。但陈良宇辩称,当时只是问问儿子是否有为公事结账的卡,并无他意。这也是陈良宇在庭审过程中发表的有限意见。
此外,香港商人杨崧才也出现在陈良宇的行贿名单。起诉书说,陈良宇曾五次接受杨崧才行贿,共计二十三万港币、十万元人民币。为此,陈良宇利用职权协助杨崧才的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上海闽江饭店项目上获利。
陈良宇涉及的另外两项罪名,分别与挪用上海社保资金和帮助其弟谋利有关。其中,他被指控滥用职权的事项包括,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十亿多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协助中国华闻控制有限公司获得上海社保的十亿元委托贷款。
至于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曾当庭提出异议。律师认为,在陈良军倒卖土地谋利的问题上,陈良宇只应负领导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控辩双方一时争执不下。
此时,陈良宇对律师说:「你们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他还在最后两分钟的陈述中表示:「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同时也向法庭和律师致谢。
辩护律师向法官表示,陈良宇案「事有前因,建议从轻处理」。
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说,「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的。」
二零零六年陈良宇因涉嫌违规挪用上海社保基金被立案调查,已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职务,并停止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