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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遇强吻咬断歹徒舌头 裁决咬断生殖器无罪

核心提示:台湾一女子凌晨遭男子尾随撞倒,强押在地猥亵。男子强吻女子,硬是将舌头伸入对方的嘴里,女子情急之下自卫,当场将男子5分之3的舌头咬断。

  


  
李嫌被咬断的舌头长约5公分,伸出舌头来,明显少了一大截。

  


  舌头被咬断的李嫌,就医后被警方移送法办。

  


  断舌血管难觅、无法缝合,李嫌将来说话恐有口齿不清的后遗症。


  台湾嘉义市日前发生罕见的色狼断舌案!凌晨骑摩托车返家的31岁杨姓夜店女会计,遭男子李堂祥(35岁)尾随撞倒,强押在地猥亵,李嫌强吻女子,硬是将舌头伸入对方的嘴里,女子情急之下自卫,当场将李嫌5分之3的舌头咬断,并吐在地上,李嫌就医时被警方查获,但断舌已经无法接回,检警初步认为杨女属正当防卫。

  据台湾媒体报道,警方调查,在嘉义市某PUB当会计的杨姓女子,身材及面貌姣好,17日晨4时许,她独自骑摩托车返家,途中察觉有人骑摩托车尾随,她原以为是公司或顾客中的追求者,想知道她的住处,于是疾速行驶企图摆脱。

  不料,她却因心慌误入林森东路卢厝地区偏僻的产业道路,尾随的李嫌加速将杨女的摩托车撞倒,再将杨女压倒在地,上下其手、企图性侵。

  舌吻被咬 落荒逃

  李嫌强吻杨女,激动地将舌头伸入女方嘴里,杨女愤而大口咬下,竟将对方5分之3的舌头咬断,李嫌受不了剧痛落荒而逃,杨女立刻吐出嘴里的断舌,随即打 110 报案。警方到场后拾起地上的断舌,以卫生纸包裹,放入纸杯内冰存。杨女因受严重惊吓一脸惨白,她表示,当时只想着绝对不让对方得逞,感觉嘴里有“东西”、就狠狠地咬下。

  性侵累犯等入监

  警方调阅监视系统清查歹徒使用的机车,并查访嘉义县、市各大医院,17日天上午10时,在竹崎乡湾桥荣民医院逮捕因断舌在急诊室就医的李嫌,发现他有多次强制性交罪,合并应执行12年确定,但尚未执行。

  舌断3/5 恐口齿不清

  警方调查,李嫌舌头被咬断后返回住处,因疼痛难耐且流血不止,不得不就医。警方将他送往嘉义基督教医院,看看能否缝合断舌,不过院方表示,李的舌头约5分之3被咬断,血管难觅、无法缝合,将来说话恐将有口齿不清的后遗症。

  还想提伤害告诉

  李嫌坦承,因见杨女颇有姿色才企图非礼,得知舌头无法缝合,也认为是咎由自取,不过他指杨女“下口太重”,拟提伤害告诉,但警方认为杨女是正当防卫,未将她移送,倒是依强制猥亵罪嫌将李嫌送办。

  检方表示,舌头有言语、味觉及帮助消化等功能,如遭伤害断落,系属重伤害,但若遭不法侵害的当时,为防卫自我权益所做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力抗登徒子 咬断命根子也无罪

  台湾媒体18日刊发的一篇特稿说,咬断色狼的舌头,没罪;咬断色狼的命根子,也是没罪!

  几年前,台北市阳明山发生过一起抢匪见被捆绑的少妇颇具姿色,松绑恐吓她口交,少妇狠狠一口咬断抢匪命根子的案例;法官强调,希望登徒子都能知道审检对强制猥亵或性侵害的立场,不仅是抵抗强吻时咬掉对方舌头,抵抗强迫口交、咬断歹徒的那话儿也是一样,不致有罪,“这样看看以后谁还敢去强吻或性侵他人”。

  资深法官表示,性器官侵入被害人身体内,无论是强迫口交、肛交或性侵下体,都构成妨害性自主罪,而且与强吻所犯的强制猥亵罪相较,恶行更重大、“更可恶”,就算被咬掉的那话儿接不回去、甚至遭被害人拿去丢掉,审检也不致认定有罪。

  另一方面,无论色狼是徒手或持凶器犯案,只要涉有妨害性自主、强制猥亵等相关犯行,被害人基于自我保护与防卫而咬掉对方的“犯罪器官”,在法律上应该都不会有事。

  岛内“刑法”理论上,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的行为,被害人口腔遭他人舌头或性器官侵入,为求脱身而一口咬下,这是对不当侵害的正面反击,符合社会正当性,被害人应不致入罪。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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