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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突拘捕七法轮功学员

七十高龄的蔡永水先生十年如一日坚守鱼尾狮,风雨无阻。 (摄影:黄思源/大纪元)

新唐人2010年5月12日讯】上周新加坡中央警署打电话给七位本地法轮功学员,分别约他们5月6日和7 日到警署谈话,结果当他们到达警署之后,立即被戴上手铐实施拘捕,随后被控上法庭。目前这七人保释在外,护照全部被扣留。当事人对于当局为了经济利益,主动配合中共再次参与迫害法轮功, 并损害了新加坡的国际形象,感到遗憾。

七名法轮功学员涉及的三个案例分别是:一、以七项控状起诉常年在街头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女士,5 月13 日开庭;二、以“破坏公物罪”起诉五名在鱼尾狮景点炼功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5 月14 日开庭;三、起诉多年来一直在鱼尾狮炼功的71 岁蔡永水先生,5 月31 日开庭。

由于事发突然,被控的法轮功学员要求当局给足够的时间聘请律师,被法官一口回绝。法轮功学员向警署提出为何要这样做时,警察却回答“没办法”,这是他的工作,回避当事人的提问。

名为约见实为拘捕

黄才华女士是一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常年在街头摆展板,向过往行人讲述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的真相。 5 月5 日,中央警署的警察在电话中告诉黄女士的儿子,叫他妈妈第二天到中央警署三楼谈有关准证的事。 5 月6日上午9 点,黄女士到中央警署后,负责登记的警察表示没这回事。很快,中央警署的调查官林耀斌(Francis Lim)来到,承认是他打的电话,然后让手下警察将黄女士铐捕,带入地下室。

蔡永水先生多年来一直在鱼尾狮坚持炼功。 5 月6 日, 中央警署的警察打电话给蔡先生,说他的上司想见他。 5 月7 日上午10 点左右, 蔡先生到了中央警署,就被戴上手铐。过后,蔡先生被带到初级法庭,当局宣布5月31 日下午3 点半开庭。

5 月6 日下午,中央警署的调查官林耀斌通知五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到中央警署,每人约谈的时间大约15 分钟。等他们达到警署之后,调查官告诉他们案件调查已经结束,其中四人因粘贴展板触犯“破坏公物罪”,另外一人因运送展板而被控“唆使罪”。

这起被调查的案件发生在去年的10 月5 日,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以“破坏公物罪”拷捕,另一名张姓学员以“协助调查”为名,被警方从工作单位带到警署后拘留。这五人被保释后,警方和检察署就一直以“调查案件”为由,扣留他们的护照至今。

黄才华:我是被骗来的

黄才华女士面临触犯“公共秩序法”等七项指控,但是她本人没有看到控状,也拒绝认罪。之后,黄女士被带到初级法庭,法官在庭上宣读了其中四条指控,并要求她在5 月13 日再次上庭。

黄女士对记者说,她完全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说,因为她从今年年初就开始申请举办遊行活动的准证,但是始终没有批下来。先是申请元宵节从牛车水到克拉码头的步行表演被拒绝,紧接着就申请“5 月13 日世界法轮大法日遊行活动”,结果于3 月25 日收到警方没有理由的拒绝信。申诉之后,又于4 月29日再一次收到没有给出理由的拒绝信,于是她再次申诉。所以,当5 月5 日听到警察叫她去中央警署三楼谈准证的事情时,她还以为5 月13 日快要到了,准证的事情有希望了呢,谁知道警察却说是要她去录口供。黄女士不满的说:“我是被骗来的。”

黄女士表示,她已经写了很多很多的信给警署,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讲她为什么要这样坚持讲真相。她不会认罪,因为她没有做错。

蔡永水:这完全是政治原因

警方以“破坏公物罪”等五条指控起诉蔡永水先生,并说如果承认其中两条,就以其馀三条指控起诉,蔡先生概不认罪。

蔡先生告诉记者,当中央警署的警察林文华对他说“我们准备起诉你”时,他很感慨。

他对林文华说:“这么多年了, 跟你们讲了这么多迫害真相,你们还要这样……”林文华回答“没办法”。而当蔡先生指出这完全是政治原因时,林文华静静不说话。

当事人:法轮功被当成筹码

在5 月6 日拘捕五名法轮功学员时,警方要他们签字承认触犯“破坏公物罪”及“唆使罪”,被几名当事人当场拒绝。 5 月7 日上午,五名被控学员在法庭上,要求给足够的时间请律师,被法官毫不通融地一口回绝,只给一个星期,5 月14 日开庭。

几位当事人都表示,对所谓的“破坏公物罪”不能接受。因为法轮功学员在鱼尾狮炼功、摆放真相展板已经有十年的历史了,在去年10 月5 日之前,警察从来都没有告诉学员摆放展板触犯了“破坏公物罪” ,况且也没有损害任何公物,何来“破坏公物”?

警方同时还对其中四名当事人提出另一项警告,说他们去年10 月5 日被调查之后,于10 月7日至9 日期间仍然去鱼尾狮炼功、讲真相属于违法,于即日起12 个月内不得再去鱼尾狮,否则还会再立案起诉,两罪并罚。但是,接到警告信的学员也指出,警告信上没有任何日期,不知道“即日”从何时开始。

从2001 年至2006 年, 当局已经以各种不同的指控,先后六次起诉法轮功学员,包括“妨碍警方办公”、“分发无准证光碟”、“无准证集会”、“诽谤李岚清”,以及因为在中使馆对面打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起诉。此次的“破坏公物”和“唆使他人”是两项新的指控。

涉案的张先生也指出,这次在新加坡发生的逮捕和控告法轮功学员事件,和以往的情况都非常相似,就是每到中共有什么领导人访问新加坡,或者是中新两国之间有什么大的活动时,法轮功学员就被政府当成讨好中共的一个筹码,象去年10 月5 日的逮捕就发生在胡锦涛要来参加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峰会之前。

对于警署的指控,当事人表示当局为了经济利益,主动配合中共再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实在令人遗憾。同时,当局不顾法轮功受中共迫害的事实,也不顾国际主流社会声援和支持法轮功的大趋势,再次起诉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也损害了新加坡的国际形象。七十高龄的蔡永水先生十年坚守鱼尾狮。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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