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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请求胡锦涛主席刀下留人

 


                         
    贵州遵义市不足三十岁的年青农民何胜凯,在2009年10月14日下午,持刀在遵义中院内杀死一名法警,杀伤二名保安。事件发生后,网络称何胜凯为“贵州杨佳”,我不赞成此种无法律观点的说法,更反对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做法。


    “杀人赏命,欠债还钱”。这是中华民族的古训,也是俗定习成的规矩。何胜凯杀人理应偿命,因此7月21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钟世鑫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何胜凯命在一悬,特破门呼吁:请胡主席免他一死。


    我们必须追查清楚,何胜凯为什么杀人?为什么在遵义市法院内杀人?根据《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上世纪90年代末,邻居唐坤地占了何家30平方米土地扩建房屋,起初答应补偿,但补偿款一直拖至2005年。 这一年,唐坤地被任命为坪丰村民小组会计。此时,何家再去催钱,唐不再承认有其事。村民小组将何母一人叫去调解,不识字的何母在一份“无偿占有”的调解书上签了字。此时的何胜凯正血气方刚,为给家里人讨回公道,多次与唐坤地发生纠葛。在一次打斗中,何胜凯用刀将唐坤地大腿刺伤,唐住院一星期后出院。那一次,何胜凯匆忙逃到浙江,住在宾馆里,两周后才回来。


     2005年12月,何胜凯因故意伤害罪,被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何胜凯咨询过律师,律师认为他的情况一般是判6个月,何一直觉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证实:他们看到一封何胜凯写于狱中尚未邮寄的信件。这封信件是他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唐坤地强行占领我家几十平方米土地建房。并窜(串)通坪丰村支书李成权骗我文盲母亲。以赔偿为由骗她签了一份公然违背法律公正的、严重侵害第三者权益的违法无偿占有条款。 2005年9月26日长征派出所李昭翔将我吊起,拷打四个多小时,水米不进,由李昭翔编写好材料提着我的手乱盖手印。”


    还值得一提的,是当年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开庭,何家人一直没有收到红花岗区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和判决书,也没有看到伤者的法医鉴定书。何胜凯的姐姐说:在那次庭审上,何胜凯猛然发现他自己所说的供词与判决书上的供词不符,这一度被他戏称为“鸳鸯判决书”。何胜凯不服在狱中上诉,他以一个月寄出一封控诉信的频率上访,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作任何调查了解,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何胜凯并没有再跟唐坤地发生纠纷,之前法院判决赔偿唐某的一万多元也未执行。但他开始上访,很快成了遵义中院的常客,但始终没有人理会他。他依然上访,不但去中院也去公安局上访。在一次上访中他还向接访者大谈“反腐政策”,法院的人“瞄”了他几眼,他一直无法释怀。但他再次神秘兮兮地表明:我还是要上访,申诉我的问题,解决法院……不久,一群便衣警察闯进何家将他带走。次日早晨三姐何胜芬看电视时,发现弟弟被围在一群人中间,手被反铐着,脚镣也带上了,眼部被打上了马赛克,才知弟弟因杀人被捕。


    案由十分清楚明白,就是“30平方米土地”引起的这场血灾。如果亊情起始之时,村里能秉公处理,何胜凯就不会寻衅去刺伤唐坤地大腿;如果派出所李昭翔不吊打何胜凯,搞他的 “搞黑材”,也许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就不会重判他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如果判刑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能重视他的上诉,进行调查处理,就不会在他心里种下判决不公的仇恨;如果出狱后的何胜凯多次向法院和公安局上访,能得到稍微的何理的解决与安抚,就不会发生2009年10月14曰那场触目惊心一死三伤的悲剧。


    这一波四折的杀人案,说明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国家的公器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允!更使人堪忧的是,这不公允的事情找不到一个渠道(权力部门)进行解决。不但得不到解决,一些披着人皮的执法者,反推波助浪激化矛盾,唯恐天下不乱。于是受害受压的弱示群体,就只能向社会发泄,或向更弱示的群体报复(比如近年发生的多起杀童事件),用制造惊天大案的手段来警示公检法司。


    随便举个例证:历经十三年,七、八年前就公诸于国内媒体的一件“小亊”,就是遵义市驻京办事处在北京购房多付出一百多万元而引的贪腐一案,纵有遵义市几百位老干部(包括老红军、老八路、原任遵义地、市委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的联名上告,又有北京于光远、李锐、李普、胡绩伟、何方等众老人“匡护正义的责任”支持上书,且在2007年底经贵州省五部门联合调查组认定:张抗美同志反映的问题属实,建议贵州省委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查办。贵州省委一位副秘书长在北京还带领联合调查组部份成员将这一结论向一直关注该案的李普(新华社原副社长)等同志口头做了宣布。据说,联合调查组于二○○八年初已将此调查结果上报贵州省委,并得到省委主要领导首肯的案子,由于当年傅传耀(原贵州遵义市市长、市委书记,现贵州省人大副主任)为包庇涉嫌职务犯罪的胡光华(原贵州遵义驻京办主任)、杨晓林(原贵州遵义驻京办副主任)逃避法律制裁,动用了遵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致使卷入的有关单位和部分领导怕担责、负责任、起码面子上也不好看,故形成“共同体”,千方百计抵制该案的最后查处,致使这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至今未决。而坚持正义,捍卫囯家财产,秉公办事的遵义驻京办副主任、老红军女儿张抗美同志受压受打击一事,仍依然故我。尽管中纪委、中组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多次出面保护张抗美的合法权益,媒体也进行监督,但就是解决不了。所以,这个“曾有朱镕基等五位政治局常委做过重要批示”(见傅传耀致戴煌的信)至今仍未果。


    “社会各界对傅传耀倒行逆施的执政行为感到愤慨,为老区人民深感不公、不平!刘英、于若木、张黎群、何家栋、张光昭等老同志为此死不瞑目!目前还在上下呼吁的老同志、老同志子女、记者、法律专家、律师深感愤慨!他们对我们说,经常有效仿“杨佳”,为遵义人民讨回公道的的冲动!”(见:戴煌致2010年全国“两会”公开信)


    老红军、老红军女儿上访的问题解决起来都这么艰难,象何胜凯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更何其难哉!据遵义到北京上访的老百姓介绍,遵义冤假错案众多,为政者全不为老百姓生存环境着想,只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过日子,多么的可怕!


    由此不难看出,贵州省遵义市早已是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根本不把“以人为本”的“胡温新政”放在眼里,我行我素,上抗中央,下欺百姓,才有一系列的恶性案件发生。我们希望胡主席关心此一血案,在赦免何胜凯死罪的同时,追查那些制造此一血案的推手以及那些无恶不作的贪腐官员,以平民愤,以安杜稷!

 

铁流先生简介:铁流,本名黄泽荣,笔名晓风,四川成都人。著名的老报人、作家、社会活动家。著述颇丰。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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