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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房产税开征已箭在弦上

快讯:【多地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备战房产税】08月17日 中金在线:国务院督查组近期陆续回京,市场对再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预期十分强烈。有关人士16日透露,从去年末以来,各地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工作,以为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做好技术准备。房产税扩容已箭在弦上…

新华社称房产税开征技术成熟 更有利于楼市调控

近一段时间,在一些地方房价持续升温的背景下,健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讨论再次引发,已经开始试点的房产税更是成为被频频提及的字眼。

  房产税征税信息障碍解除

  自房产税改革进入视野以来,关于房产税技术准备的质疑一直不断。的确,改革后的房产税将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税,那么,房产税如果全国开征,无疑将对我国目前以征收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征管体系提出质变的要求。

  在楼市调控从紧的背景下,去年以来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建设明显加强,住建部更是在今年初设定了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的目标,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逐渐实现,在掌握房产税征税信息方面也就解除了障碍。

  此外,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房产税本身的特征看,征收房产税都需要成熟的房产评估技术。今年以来,税务系统在全国推广房地产评估技术,这一技术在遏制二手房交易逃避税款中已经发挥作用,这意味着征收房产税的评估技术也基本具备。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年中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深化征管改革、构建现代化征税体系。此外,税收征管法也将在今年修订,税收征管体系环境将会出现大的变化,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征收包括房产税在内的直接税,能力将增强。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指出,房产税改革的大方向明确后,无论是掌握涉税信息还是评估技术方面,包括税务部门和城建部门准备都在加快,可以说征管技术目前已不是房产税征收的最大障碍。

  更有利于楼市调控

  房产税改革自破题之日就与楼市调控结下密不可分的关系。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房价持续升温,健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利用房产税等市场手段代替“限购”等行政手段的讨论再次高涨,而房产税扩围也成为目前业内人士相对集中的政策猜想。

  自2011年1月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试点后,改革的步伐可谓波澜不惊。今年年初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2012年将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在还剩4个多月的2012年,房产税改革的进展的确值得关注。

  毋庸置疑,通过对住房环节征税,抑制投机性购房、调节收入再分配,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在经济欠发达国家,例如津巴布韦,也会征收房产税对个人住房进行调节,这是一种必要的经济手段,也是我国目前相对欠缺的一种手段。

  房产税是楼市调控的一个手段,但楼市调控一定是综合的调控,正如很多业内人士所指出的,国际上房地产政策实施较为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建立完善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体系,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确保楼市的健康运行。

  “房产税即使发挥出调节作用也难以替代限购措施,限购和房产税是不同性质的手段,当游资、民间资金更多地进入到实体经济领域,房地产市场恢复常态时,限购自然就会取消。”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房产税发挥对房地产的调控作用,基础是要理清目前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等各个环节税费,同时,税收机制的建立一定要与包括保障房在内的多种机制一同协调,才能构建起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有必要明确改革定位

  从引而不发到发而不快,从直接税破题到楼市调控,作为业内公认的牵扯面广、涉及面多、变数大的一项税制改革,房产税改革被寄予的期待很多,引来的质疑很多。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贴上多项标签的房产税改革继续推进,有必要明确定位。

  房产税本身有三个功能:一是楼市调控;二是完善税制体系,破题直接税、财产税,调节收入分配;三是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减少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从目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看,房产税并没有发挥后两个功能。”张斌指出。

  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部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征收房产税,就要对征收政策有一个明确的宗旨,在目的明确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征收房产税公平公正的税制,建立一个清楚透明的住房信息系统。

  “房产税功能定位应明确,不应左右摇摆。”刘尚希说,我认为,房产税应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让占有住房多的人多交税,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以使我国十分紧张的住房资源及土地资源得到更公平的享用。

  白景明则认为,房产税改革应该着眼于长远,应按照税制本身的要求和内在的规律去改革,是一个长期性的制度建设,最终目的是实现在房产领域课税的公平,真正发挥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功能,该推进的时候就要推进。

  业内人士也指出,不管房产税定位是什么,房产税全国推广的细则与目前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政策和房贷政策一样,应该是差别化的征收,这种差别不只表现在各地的差别,也表现在针对每个人的差别,一定会保障每个人基本的住房需求。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专电

  新华社记者 何雨欣 侯雪静


湖南湖北年内酝酿试点房产税 涉第二套存量房

信息时报讯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关于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信息也随之沸腾,先是称全国30余省市地税官员进行为期半年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后是说湖南、湖北被列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征收范围。

  针对个人第二套存量房

  据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内部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不方便透露太多。

  另据湖南省某房地产业内人士称,关于近期湖南、湖北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湖南省已收到要求其做好年内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准备通知,主要包括技术及软件方面的准备。

  湖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陈真诚(微博)也透露,“关于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城市名单还没出来,但据说湖南是以湘潭作为试点,而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不是原来的房产原值,而是市场评估价”。

  “据我了解,各省财政税务机关一直在做房产税改革的征收研究,房产税的改革征收并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手段,而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地方政府寻找的新财源,年内肯定会在湖南、湖北展开。”陈真诚说。

  将试行“房土两税合并”

  另据《华夏时报》报道,湖北省鄂州市房产税试点已在今年7月开始了试运行,湖南湘潭也在进行着类似的试点,但官方至今未宣布。

  鄂州即将推出的房产税试点将涉及到如何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此次两湖改革试点,就是之前物业税“空转”的落地。

  湘潭地税网7月19日称,湘潭将继续承担“房土两税合并”的试点。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8月15日称,“两湖试点最核心的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并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

  进展

  试点扩围名单中

  或有北京深圳广州?

  据《华夏时报》报道,除两湖地区外,房产税征收最有迹可循的可能还有深圳、北京、广州等地。就深圳而言,前不久《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特批有“先行先试”之权。中原地产总监张大伟分析称:“该方案提出,开征不动产税和闲置税,而不动产税包括了房产税。”

  近日,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预测,明年将是房产税第二批试点扩围的集中时间点。

  “首先是北京、广州条件好的地方,其次还有一些省会城市,试点的几率都很高”。张大伟预测。

  据了解,自今年年初以来,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赴海南、北京、辽宁等地,了解房产税改革的试点或筹备进展。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现在只能先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城市试点,房产税试点全国版还需时日。“之所以对房产税有期待,是因为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房产税可以缓解地方财政收入下滑。”顾云昌说。

  分析

  土地卖得差不多了

  才会考虑征房产税

  中国房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微博)表示:“地方政府认为什么时候土地卖得差不多了,可能才会考虑征收房产税。”数据显示,在我国,目前房产税收入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在1%左右,提升空间很大。  “房产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并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顾云昌说,“无论是此前出台的房产税政策,还是今后可能强力推行的房产税政策,更多的可由国务院在总结实践经验后,向全国人大提交有关法律草案,制定房产税改革路线图。”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本站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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