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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经济乱象纷呈 民众存款“不翼而飞”

——江苏农合社停业理事长易主 3200万存款无法兑付

江苏农合社停业理事长易主3200万存款无法兑付

李伊琳;乔加伟

“案子已经到了我们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已经被批捕。”6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称,“合作社已经停止运行,进入司法程序。”

他所说的合作社名为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下简称“合作社”),这个在当地被村民误认为是银行的机构,成立初当地官方积极推动,曾吸收了大量储蓄存款。因突然停止营业,案发之际,当地政府迅速成立工作组介入应急处置,经初步统计,约有300多名“储户”,共3200万元资金无法兑付。

而且,此事目前牵出两案。本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除了公安机关在深入侦查之外,检察机关目前也对合作社归口的地方监管机构相关人员,以涉嫌监管存在问题而启动调查。

“涉案的不止(合作社)理事长史庆和,但不便透露。”前述检察院人士称。

“基本都是‘储蓄’资金。”多名资金涉案人士如此介绍,而且,他们不清楚,这些所谓的“存款”后续怎么处置,目前当地政府尚无一个机构给出明确方案。

理事长易主

目前,高淳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案件组,维稳组,综合协调组三个工作小组介入处理。

除此之外,砖墙镇党委等机构也有介入。

早在2013年1月24日上午,当地多个政府机构就接到群众对该资金合作社涉嫌违规(法)的反映,并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人员对合作社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合作社负责人史庆和有重大违规现象,立即采取停止该合作社吸收互助金业务等措施。公安介入立案侦查,被传“跑路”的史庆和很快被公安机关控制。

这家名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从创设到如何违规运行,直至异化的路径,则越来越被清晰呈现。

“听说这种合作社的存款年利率一般是9-10个点,一般的银行才3-5个点。”在南京供职的王先生,其父母居住在砖墙镇,母亲半辈子积攒了十几万元的私房钱,为了能多点利息收入,都存进了这个合作社。

没想到三个月没到,那个父母口中的“银行”,就“铁将军把门”了。王先生母亲这笔存款,也跟银行一样拥有“存折”,除了存款利率不同外,别的都差不多。

砖墙镇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8月15日。公开资料显示,合作社共有20名股东,注册资金60万元,发起人之一是当地“蟹业大王”史忠国。

6月20日,史忠国在电话里告诉本报,合作社组建需要足够股东,当地政府当时推荐他入股且担任理事长。实际上,史忠国称自己担任了一个多月就退出来了。

“就合作社模式我当时在农业部培训时,和相关领导交流过,也看到江苏盐城一些失败案例,发现这类机构监管部门不清晰,运行上有漏洞。”史忠国在电话里对记者坦承自己退出的原因。当时模式是高淳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做监事长,农工委做监管部门,接替史忠国担任理事长的,就是目前已被拘捕的史庆和。

另有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史庆和是砖墙镇史家村人,40多岁,主要从事船务生意,另有房地产投资。此前因为资金链出现问题,试图卷款潜逃。而资金链出问题的主要因素说法较多,有的说是投资亏损,有的说他本人涉赌。

“史庆和在高淳外做生意。这次出事,后来听说主要是赌博,在澳门输掉了8000多万。”史忠国称。

银行式“吸存”

上述合作社因地处集镇中心,有宽敞门面与柜台,“高仿”正规银行。然而,当地的储户并不清楚内部具体操作以及风险。

一名王姓储户称,“我们也没见到任何具体公示。就算有,以为政府这么支持的,总归也是保险的。”

此前合作社曾作为高淳第二大金融创新点去推行,不仅商家借此造势,令很多储户印象深刻的是,当天上午,时任南京市委农工委的有关领导、高淳县主要领导也到场祝贺。开场、排场十足。在砖墙镇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上,副县长、砖墙镇党委书记还在大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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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边的民众看来,这显然一个比较正规的机构。尤其当地的媒体将此作为农村金融的一大创举报道,远近的民众此前将其视同“银行”也不足为怪了。

当地居民王女士回忆说,这家“银行”开业前可热闹了,“银行”雇专人到全镇14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以及人流、车流和居民汇集地发放广告,宣传这家“银行”年利息达到7%,是普通银行的一倍多。

“1万块钱存一年,利息有700多块钱。”砖墙镇经营一家农资店的女店主介绍。多名储户透露,因为利息是普通银行的一倍多,而且随存随取,并且政府也很重视,就熟人带熟人过去了。实际操作中,这些储户的存款往往都达到了10%的年利率。

高淳区是南京有名的蟹业养殖基地,今年3月28日,才正式废县转区。

而砖墙镇区域面积70多平方公里,约3.4万人口,是区政府所在地,合作社开业消息在村头巷尾散播开。

一些储户在合作社工作人员下乡“业务推广”之际被“吸存”。储户沈先生说,刚开始,他们对工作人员的“推销”半信半疑,后来大伙陆续去问当地人民银行以及别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反馈的意见是,“这个合作社也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不仅要农工委批准,平常还会对其监管,应该靠谱。”

农村合作社是中央为了推进农村经济建设,配套的一项农村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之一。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准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批准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银行全资子公司。2007年2月4日,银监会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前述政策出台细则。合作社试点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江苏显然走得靠前。

江苏省曾公布过一组信息,截至2012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8万家,入社农户913万户,占江苏全省农户数的61.4%,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监管缺失

“按理(合作社)必须严控风险,全程监管,审慎经营。”但有知情人士透露,“整个过程基本没有任何监管的风险警示或者公示性材料”。

“农民资金合作社没正式纳入金融监管机构之列。”当地银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另一方面,虽然地方农经委等地方政府机构有对其实施监管,但却也没有特别清晰的细则规定监管职责。

高淳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编号为“宁政办发[2009]72号”精神出台细则。

文件编号为“高委农(2010)33号”的一份“关于印发《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要点》的通知”上显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是指以一定区域范围内农民为主体,以吸收社员股金、互助金等为资金来源,主要用于投放社员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民办、民管、民收益、民担风险”的互助性资金专业服务组织。文件下发时间为2010年12月份。

此时,作为当地第二家合作社的砖墙农民资金合作社已经成立了4个多月。

从前述文件规定的细则看出,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单个成员股金所占比重不超过10%,互助金不超过10万元;本社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股金+互助金总额);单个成员融资一般在3万元以下,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合作社并没有吸存功能,储户所谓的“存款”利息合规讲法应该是“社员互助金占用费率”,且“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金融单位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事发后,合作社的违规操作,才开始浮出水面。比如在2010年8月成立后,以“存款”名义公开在这些储户中违规吸存。而事发后,被卷走的储户资金初步统计的3200万元也已远远高出了政策规定的“本社总规模”2000万元。

“因为在对合作社的监管中涉嫌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农经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高淳区政法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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