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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女性职务犯罪 过半是贪官情妇

北京东城检察院近日发布一份调查指出,女性职务犯罪案件近年呈明显上升趋势,30岁以上约占整体7成;分析认为,这些中青年女性大多是从犯,且善于利用社会关系谋利,尤其半数以上都与男性公职人员有不正当关系。

《北京晚报》报导,2010年至2012年,东城检察院一共立案查处女性职务犯人20名,占全部职务犯罪案立案人数21.9%,比例之高是往年少见。

分析显示,多数女性职务犯罪年龄在30至50岁之间,共有14人,约占7成,这些犯人除1人涉嫌贪污罪外,其余13人均涉嫌收受贿赂,且皆为共犯。

像是塬北京地税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1969年出生的女商人赵耘,就因为王纪平的共犯被判刑13年。据了解,赵耘塬是一家餐厅经理,透过饭局认识王纪平,2人并发展成情人关系,赵耘后来成立多家公司,靠着王纪平的权势,专门代理税务局的软体和相关机器销售。

另一起案件中,30多岁的梁某,结识了比她大10余岁的某局级官员闻某,当时闻某正在闹离婚,后与梁某同居并育有一女,梁某对「老公」言听计从,帮助其收取贿赂,因以自己的名义收下一套非法赠房,遭到检方立案调查。

另据统计,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女性职务犯人,各约占总数2成及1成,这些嫌犯大部分是利用自己的权力进行犯罪,非共犯型态。

其中,30岁以下的犯罪手段较为单纯,主要是自己利用单位监管不力、财务漏洞进行犯罪;而50岁以上者,大多位居要职、拥有权力,她们利用自己的职权直接进行贪污受贿。

东城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王焕民指出,30岁以上女性社会网络复杂,能主动利用特殊关系去获取利益,从实际案例看,涉案女性多数非公职人员,而是社会人士,但她们懂得利用自身优势,透过色诱、发展男女关系来进行犯罪;惟这些女性犯人大多是从犯,主要协助男性公务人员藉职务犯罪。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笃若

来源: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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