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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王岐山反腐有一手 拿通奸却没办法

昨日谈及古代对「通姦」者的严刑出自《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姦者处以宫刑,即系去其势,此实男人最痛。王岐山反腐有一手,要官员「不敢、不能、不想」贪,可是,叫官员不敢通姦,老朽敢打赌他必束手无策!王大人再大力也推不塌!中国大陆第一部刑法在一九七九年公布,通姦罪正式从法典中消失,然而,具有通姦罪形态的「流氓罪」仍然存在,未婚男青年与多名妇女包括未婚、已婚的通姦行为,可以作为流氓罪处理。

如今下台贪官的「通姦」等,所接受的党纪处分,相对于中共建国之前任何一个时期,无疑都是小儿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第十四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其中第一百五十条、五十一条有诠释,前者指出:与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事实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后,中共宣布废除国民政府法典时,通姦在大陆非罪化。大陆没有「淫乱罪」,只有「聚众淫乱罪」,有人打了个比方,即使一天和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如果是一个一个来,也不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再说,中国大陆第一部刑法在一九七九年公布,通姦罪正式从法典中消失,然而,具有通姦罪形态的「流氓罪」仍然存在,未婚男青年与多名妇女包括未婚、已婚的通姦行为,可以作为流氓罪处理。

不过,中国地大,各处乡村各处例,像广东省盘石村便出台过一则《村规民约》,其中一条称「乱搞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指通姦),各罚款一千五百元」,这些罚款,通常用来买猪肉和酒,请村民大吃一餐,通姦——明明是「道德滑坡」,如今竟通过杯上杯落、大吃大喝庆之,倒不失为中国式幽默。

王岐山反腐有一手,要官员「不敢、不能、不想」贪,可是,叫官员不敢通姦,老朽敢打赌他必束手无策!王大人再大力也推不塌!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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