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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称不能保证23条立法后港人喊反共口号不会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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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0日表示,日前公布的国安法草案二审稿两度提及香港,指港澳同胞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她不能保证如基本法23条立法后,不会有人因为“反共”而被检控。

梁爱诗接受TVB电视访问,谈及国安法问题,指如果大陆的国家安全法直接在香港实施,要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引入,有其程序:“国家安全法一个如此复杂的法律,不会就这样公布的,而需要本地立法,现在国家安全法还没通过,内容还不清楚,只是着眼于两句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然后就表示担心,疑虑是没必要的。”

对于草案审议稿第13条指明“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梁爱诗说思想、行为推翻共产党政权,是颠覆国家及违法,不应该这样做。被问到如基本法23条须跟从国安法大原则制定,每年六四晚会参与者高叫“结束一党专政”口号,会否触犯相关法律?梁爱诗认为有意推翻共产党但没实质行为,便不构成犯法,称香港有言论自由,又指基本法已保障人权,强调“回归18年,从来没有因为叫口号检控他们”。

但她说,不能保证23条立法后,不会有人因“反共”被检控,及后解释自己不代表政府、不是官员,故即使她保证也没作用;但指当年草拟23条时,亦着重保障市民言论自由。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则称,香港有责任对分裂、颠覆国家的行为作限制,但大陆的国安法主要目标“根本不是香港同澳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亦附和,指大陆国安法只是提出香港有宪制责任保障国家安全,并不表示国安法要延伸到香港,若要在港实施,有一定程序。

不过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饶戈平,今年4月接收香港一本杂志访问时表示,如果香港迟迟不为基本法23条立法,可把大陆的国家安全法在香港试用,或由中央制订适用香港的安全法,直至香港立法为止。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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