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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院教授“自创”鸭兔涉抄袭米菲兔 遭永久停用

图左为冯峰“自创”的鸭兔,右为正版的米菲兔(图片来源:网络)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跨媒体艺术学院院长冯峰早前被指其“自创”的卡通作品“鸭兔”,抄袭荷兰的米菲兔。米菲官方5日发布《米菲与鸭兔元旦>联合声明》,指双方已达成共识,永久停止在未来的展览及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受争议的作品。这也意味着冯峰涉及抄袭的作品鸭兔将被永久冷藏。

2月5日,米菲官方发布《米菲与鸭兔元旦>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就引起广泛关注的“广美教授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回应。

“声明”显示:“艺术家冯峰先生、策展人樊林女士、学有缉熙画廊与米菲官方经过友好的沟通与协商,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已经达成一致协议,以友好解决因此引发的争议。”

“声明”显示,艺术家冯峰已经自愿将存在争议的作品交给“米菲兔”版权方Mercis BV公司,展览主办方学有缉熙美术馆也提前终止了原计划持续至3月份的展览,并且各方已经同意永久停止在未来的展览及商业活动中使用争议作品。

今年1月15日,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的作品被指涉嫌抄袭,饱受争议。

网友“木子七Mindy”15日在微博发文称:“这真的是广美教授做的事情?给米菲兔加鸭嘴巴就当作自己作品了?”并晒出对比图,质疑冯峰的“鸭兔”涉嫌抄袭“米菲兔”。该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事件引发众多艺术界业内人士参与讨论。

多位网友称,对比冯峰的“鸭兔”和“米菲兔”,两个作品的相似度高达90%以上,只是“鸭兔”丑点,它们都是由单一的线条和颜色填充构成。最明显的不同是,“鸭兔”的嘴巴是鸭子嘴,而“米菲兔”的嘴巴是一个“×”。除了形象外,作品涉及的场景、摆设、人物的站位也极其相似。冯峰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作品与“米菲兔”相似度太高,将其中一幅作品命名为《有人说我像米菲》。

冯峰1月16日晚在微博回应:“艺术创作是一种社会研究,一切我们熟悉的商业符号都属于公共知识和信息,都是艺术创作的词汇,也是研究的对象,研究它的路径,研究它是如何浸入我们的记忆。至于是否侵权?请大家相信法律。”

冯峰还强调鸭兔是他“持续研究”30多年的“成果”。大量网友吐槽称发表相似观点:和原作相比,只在兔子脸上换了一个鸭嘴巴,也就是说,研究了三十年,就研究怎么画一个鸭嘴巴,这也太搞笑了。

原装正版的Miffy是在1955年由荷兰画家Dick Bruna的笔下诞生,Miffy的微博官网形容,Miffy的每个造型都是由作者手绘完成,而作者对颜色和线条的讲究到了极为苛刻的地步,Miffy可爱的形象得以延续至今,深受全世界大小朋友们的喜爱。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米菲兔形象的相关版权所有人是麦西思有限公司(MERCIS B.V)。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楚天

来源:希望之声记者楚云珒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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