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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世传:拒绝支持制订“控霾“标准的政府,即是反人类的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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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拒绝支持制订“控霾“标准的政府,即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环境安全极不负责的政府,即是反人类的犯罪集团。

一个拒绝支持制订“控霾“标准的政府,即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环境安全极不负责的政府,即是反人类的犯罪集团。为我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特别建议:请中央在紧急状态下,务实性的履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承诺,不能让为国家担当制订“控霾”标准的责任者,为政府的失信而承担巨大信誉损失、经济损失。在公平、正义、责任、法治前提下,抓捕破坏环境安全的罪犯,为负责任大国承担起环境、资源安全的责任,提升相关标准,终结雾霾污染、请为节能减排产业健康发展,还企业家以“自由权、实验权、创造权”,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完成我国与文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和能耗限值指标接轨目标,为人类安全做贡献。

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

您们好!

我是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简称:“研究所”)所长,是沈阳八达能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八达能源环保公司)法人,兼任辽宁省环保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负责人,沈阳节能协会会长卞世传。

对于我国雾霾肆无忌惮污染的状况,2014年我主动申请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烧烤类控霾标准,拟终结我国环保信访最集中领域的无法可依的急需标准的问题,解决我国各大城市饮食业烧烤烟的污染排放问题。在此过程中,却因政府在环境安全领域的体制失信前提下,至今没有支持过一分钱的订标费用,导致我为政府负责的社会公益“订标项目”的按期完成,于2015年以私房所贷款履行项目,现银行要求归还本金,法院已经判决,现公示拍卖房产,导致我作为承担社会服务责任的负责人,个人信誉尽失,经济巨大损失。现请中央、国务院,依法依规协调、支持,解决制订控霾项目的资金费用,实现“订标”项目的结题问题;

又因沈阳市于洪区政府于2008年不批准民营科研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科技进步法》实施危房隐患的安全生产措施;2012年违法强拆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产权的“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公共服务技术示范平台”单位厂房,致使“一部《城乡规划法》中“一条虚拟影响性”法规,竟然破坏了七部国内法、五部国际公约法的“二百余项客观实例恶劣影响性”的法条。因强拆而导致厂房存在大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问题,至今侵害员工生命权,导致民营科研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遭至破坏,而基本停产,引致各级财政支持民营科研单位技术创新235万元毁灭,各级政府和政法部门九年不立案,招致系列技术成果不能启动,沈阳于洪区政府,拒绝批准民营科研单位履行危房安全生产措施的后果,延致了我国制订首例针对控霾项目滞后了十年时间,又引起延续技术,使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提出“PM2.5与臭氧协调达标的目标,至少滞后了五年时间等系列罪恶后果。这些民营科研单位,集中性的遭遇了一系列涉及依宪治国的渎职犯罪、节能减排领域的不作为、不履行职责的失信问题,现向您们公开紧急汇报,力求终结、根除问题,务实性的支持民营科研单位,以再一次为政府制订“控霾标准”模式,从固定燃烧尘源领域,提升锅炉、炉窑燃烧效率,通过节能减排一体化技术、一站式服务,实现我国与先进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和能耗限值指标标准接轨的人类环境安全的目标。

依据2014年已列入辽宁省环保厅“控霾订标”工作计划的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研究所”具体负责制订其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项目,这是我国(国际)首例制订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辽宁省环保厅因体制原因,当时没有落实项目费用。2015年,订标负责人,为推进项目如期完成,以个人房产作抵押贷款启动项目,因政府支持控霾标准的资金始终没有到位,导致政府在履行环境安全领域体制固化的失信,现贷款已到期,法院已向贷款人下发财产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房产公告。紧急状态下,特别诉请中央、国务院,履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承诺,承担起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环境安全的履职责任,对制订我国首例“控霾”标准的工作,予以协调、支持,解决订标资金和项目结题的问题。

2014年,在我国雾霾肆孽而政府无计可施状态下,在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成为环保执法空白的情况下,在各城市烧烤烟引致乌烟瘴气、民不聊生的前提下。“研究所”,向辽宁省环保厅相关部门提出拟申请制订《辽宁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的建议,获得支持。起草了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建议书,取得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第二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批准,辽宁省环保厅将该项目列入省制订“控霾”工作的计划。“研究所”,参与《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并具体负责制订其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工作。

由于本项目作为几十年制约我国环保领域空白标准技术瓶颈的工作,涉及《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具体控制指标的内容。对于基本主要几种食物成分,在燃烧状态下形成雾霾细颗粒物污染物的形成物化机理、排放因素、控制技术、治理方法、设备研究、科研实验、产品开发、数据采集、技术优化、总结归纳、确定指标(当时没有包括其中制订【PM2.5、臭氧】两项测试方法及采样规范的内容)、示范工程等工作内容及所配套人员和外协的费用,提出需要项目资金二百万元。

因辽宁省政府每年资金计划,按所有行政费用,包括制订标准的费用,作为“一揽子”资金,总量拨付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作为省环保厅不可能将行政费用的二百万元,拿出来制订控霾标准。中央国务院,应以制订环保标准专项资金计划单列的形式,支持本项目。由于当时没有具体落实项目资金。只能暂由项目负责人垫支,再由省环保厅筹措项目资金。后因更换了几任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由于政府财政体制政策固化的问题,导致辽宁省政府,始终至今没有对该制订控霾标准的项目,提供一分钱财政资金的支持。

因该项目已经列入省制订“控霾”标准的工作计划,为推进制订“控霾”标准的项目如期完成,该项目具体负责人卞世传,于2015年以个人私房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了150万元,作为制订“控霾”标准的项目启动、运作资金。

因订标项目还需投入大量资金,而辽宁省环保厅更换了几任厅长后,却没有对该项目支持过一分钱。导致项目资金断裂,酿成“订标”工作只能中断。其中拖欠测试单位的测试费九万元,一直没有付清。这是在政府失信的前提下,为国家承担公益服务的制订“控霾”标准的单位,却成为了“债务单位”。

“研究所”,作为民营科研单位,为国家制订“控霾标准”项目。应只负责项目目标内容的具体目标完成,而不应该为项目资金而费心。却因中国政府的体制原因的失信,无辜导致为国家承担控霾责任的具体服务人,成为了“失信人”。且完全没有必要性的贷款,而多缴纳了六年时间的近百万元“贷款利息”。

本项目对人类环境安全内容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国政府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结果,已引起国际环保同行的特别关注。

2016年,本项目应结题之时,由于该工作因政府没有资金作为项目支持的前提下,没有结题。为此,卞世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国内环保杂志《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6年3期刊)上发表《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的比较和探讨》文章,作为这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不想引起了美国多家环保杂志社同行们的特别关注,二十余次约文章作者卞世传,邀请在美国环保杂志上,发表控制烧烤类油烟雾霾细颗粒物排放指标的研究成果及技术原理的内涵,通过中国的科研成果分享,以改善全人类公共环境卫生领域“呼吸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的安全性。

本已与美国环保同行,相约时间待政府资金到位后,再分享本技术成果。且在约订时间的资金无望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卞世传,于2019年不得不将实际的客观情况,告知了美国环保同行。

目前本项目,已经列入地方政府2014年制订“控霾”标准的计划项目,是影响民生环境安全,且环保领域信访量最集中且执法空白急需制订控霾标准的重大项目,至今因在政府失信前提下,始终没有支持过一分钱,致使本项目没有结题,而导致政府在治理“雾霾”的订标工作中,诚信尽失,项目搁浅。作为我国首例烧烤类控霾标准制订负责人,对中国政府在环境安全领域失责行为,深感失望和遗憾。

目前,因为社会公益具体服务的负责人,为项目完成而向银行贷款应归还的本金已经到期,法院已经对制订我国首例控霾标准的履行公共利益服务责任人卞世传,下达了“贷款人财产执行通知书和被执行人房产拍卖公告、房产拍卖裁定书”。必将造成在国家遭遇危境之际,主动承担起为政府制订我国急需、亦是国际环保领域首例“控霾标准”项目负责人,在政府失信、失职、失责、失范、失诺、失誉的前提下,导致其个人巨大诚信伤害及财产资金的巨大损失,必将造成企业信誉重大危害,即: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将引起为国家服务的责任人,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政治、经济、名誉权、信誉权丧失的后果。

期望中央、国务院,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环境安全领域,履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承诺,在紧急情况前提下,务实性的具体支持为政府制订控霾标准的工作。不要让为社会公益服务承担支撑的责任人,因中央政府的不作为、不履行责任而遭至名誉和经济的重大损失。不要让为为公共利益“冲涉风涛、不避艰险,艰辛探索、攻坚克难”的责任者,为政府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而遭受人格尊严和个人信誉的巨大损失,伤心流泪心流血,身心疲惫。

诉请中央、国务院领导人,作为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归口单位的负责人,在紧急前提下,请依法依规,对本政府“计划内制订控霾标准的专项资金事件”,予以协调、支持,解决为国家承担公益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责任而以私房贷款,终结订标资金和项目结题的问题。

请中央、国务院,在政府失信的紧急前提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制订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给予支持,履行中央政府对政治、经济、伦理、环境安全的归口职责。不要造成对政府担当起控霾责任的企业家,在个人信誉和经济损失领域的巨大而无可挽回的伤害。

中央政府可以资助其他国家几百亿美元。为什么不能在“同呼吸、共命运”的前提下,履行本国政府的公共社会环境安全的责任,务实性支持制订控霾标准的工作,终结我国“呼吸权、健康权、人生权、生命权”安全的问题。

政府领导人,如拒绝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拒绝信守承诺,拒绝履行制订“控霾”标准的职责,必将失去捍卫人类环境资源安全职责的当政意义,必将危害人类“呼吸权、健康权、生命权”的安全,将失去政府领导人存在于文明社会的价值作用,将成为祸害人类社会公共“呼吸权”安全的刽子手,必将被国际社会所唾弃,必将成为全人类的公敌。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官员焦奡,2008年不批准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依法为实施安全隐患措施,所申请建房要求;2012年强拆“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依法建设的厂房,致使“一部《城乡规划法》中的一条‘虚拟影响性’法规,居然破坏了七部国内法、五部国际公约法中二百余项客观恶劣影响性法规”的典型案件,各级政法机关至今“九年时间拒不立案”,造成各级财政支持民营科研单位技术创新235万元毁灭;引获“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提高燃烧率提升风机运行效率,减少飞灰量”的工业锅炉节煤10%、风机节电25%以上的节能项目,九年时间不能推广实施;致使“研究所”节约我国耗电量(0.53%的《通风机系统节能降噪综合技术》成果十四年时间不能普及;引致国家环保领域首例急需填补“控霾细颗粒物”环保行业执法空白的信访量最集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工作,延迟十年时间至今不能出台,其技术延伸工作,直接影响了“十四五规划”中所提出“强化PM2.5与臭氧协调达标”的目标,提前完成;招致区域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雾霾细颗粒物的控制指标,应提前五年出台实施。为此,依宪治国,完善法治,根除政府法律犯罪的源头,是我国全社会安全、文明、进步的根本途径。

2007年“研究所”获《室内送风、排风、回风净化、节能换热、低噪声一体机》的市科技创新资金,按期完成试制样机项目,已达到预期节能环保技术指标和使用效果后,却因2008年沈阳于洪新城开发区主任焦奡,拒绝批准民营科研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而申请在自己院内履行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措施的建房请求。导致2008年沈阳于洪区政府不批准危房改造措施而引致创新基金项目的五万元灭失,还致使可启动节能环保、健康安全产业化项目,被地方官员以恶劣公权力的无故妨害,引致一个提升家庭居室和办公室内健康行业成果推广、普及产业项目的覆灭。

不批准企业建房的后果,导致“研究所”于1996年创新开发《通风系统节能降噪综合技术》省级科技成果,平均风机节电30%,是可节约我国耗电量(0.5~3)%的清洁生产型项目,自2008年至今的十三年时间不能推广普及,延误了为政府制订《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强制性标准的推广、普及、实施,仅这一项技术,可为我国创造产生出数千亿元的经济产值,现已造成“研究所”经济产值损失,理论上达千余亿元;犯罪嫌疑人焦奡,不批准“研究所”厂房建设的后果,又导致“研究所”为政府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实施项目,延后了十年时间,由于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导致“八达能源环保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致使制订控霾标准的工作,至今没有结题。但制订控霾标准的技术延伸工作,直接影响了“十四五规划”中所提出“强化PM2.5与臭氧协调控制”的目标,应提前五年实施;招致“研究所”制订区域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控制雾霾细颗粒物的指标,应提前五年出台。

2012年,焦奡指使“城管局”,以《城乡规划法》的一条“虚拟影响性”的法规,强拆沈阳“市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单位,依法建设的厂房,其后果严重违反了《宪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国防法》、《刑法》的七部国内法,践踏了我国与联合国签署《人类环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人类环境与发展宣言》《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五部国际公约法计二百余项客观实证“恶劣影响性”的法规。强拆行为,及政府和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法律犯罪的九年时间拒不立案的情况,引致各级节能环保部门支持民营科技单位技术创新的二百三十万元财政资金的灭失。即沈阳市于洪区政府,自2012年,强拆了“民营科研单位”为以《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措施而建设的实验厂房行为,于洪区政府本应履行《安全生产法》,解决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问题,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不仅没有解决厂区内安全生产隐患的问题,还加大了事故隐患对员工生命权的危险性、威胁性,可产生厂房随时出现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引致“八达能源环保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这是强拆行为所导致国家财政损失情况如下:

1、造成沈阳市科委2009年《锅炉鼓引风机系统节电、降噪改造》项目成果,因生产经营秩序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而不能推广,导致科技创新风险资金5万元财政损失的情况。

2、酿成“研究所”获辽宁省经信委2008年支持《锅炉燃烧系统鼓引风机节电、降噪改造项目》技术成果推广、普及的节能财政资金50万元灭失后果的情况。

3、致使“研究所”无安全生产的厂房,导致2010沈阳市经信委支持《锅炉燃烧系统节煤、鼓引风机节电、降噪改造项目》节能孵化资金50万元灭失的情况。

4、导致了“八达能源环保公司”,自主开发并获2011年“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七十万元无偿支持”的《锅炉燃烧系统采用脉动旋流风机对余热回收系统、配风系统优化改造的节煤、节电及降噪应用项目》财政资金四十九万元灭失,酿成可为我国工业锅炉平均节煤10%以上、平均节约风机耗能25以上的减少锅炉飞灰量排放目标项目,不能结题的毁灭。导致制订相关的区域性《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锅炉通风系统设计计算方法基本导则》、《锅炉燃烧、通风系统经济运行》及制订区域性锅炉全面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辽宁省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和示范项目,至今不能技术实施;

5、造成沈阳市科技局为“研究所”于2011年立项《燃烧鼓风节能项目》技术成果的灭失,酿成财政支持科技创新资金50万元重大损失的情况。

5、导致“研究所”获“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因安全生产的厂房事故隐患的问题,而不能履行公共服务的责任,直接造成政府财政支持“平台”建设的二十六万元损失的情况。

以上是2012年强拆后果,以及地方政府及政法部门九年不立案,而导致的230万元财政损失情况。而2008年地方政府不批准“八达能源环保公司”为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措施而申请建房请求,又导致了《室内送风、排风、回风净化、节能换热、低噪声一体机》的市科技风险项目五万元的损失。即2008年、2912年地方政府和各级政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后果,计导致235万元的财政损失。

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强拆“市节能减排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单位的厂房,各级政法机关九年拒绝履行依法治国的“立案”职责,现导致“研究所”作为“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公共服务技术示范平台”工作功能和实验的人员工作安全性,遭受重大威胁和侵害,导致无法正常性工作。本可五年前即可完成制订区域性《锅炉通风系统设计计算基本方法导则》方法标准,制订区域性《锅炉燃烧、通风系统经济运行》、《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的出台,且至今不能履行这些标准。如该系列节能减排标准,上升至国家级标准,可为我国内循环产生数千亿产业化的规模效益,现因政法机构拒绝依法治国,招致项目重大延误。进而造成我国政治、经济、民生、环境、资源、科研安全性等领域的巨大祸害,是“负责任大国”政府中的害群之马,对人类呼吸权安全的造孽行为后果。

请中央政府,依据我国签署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宣言》的原则十七:“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要由一个有关国家机构,作环境影响评估,作为一个国家手段”的规定,对于本案自2008年始,拒绝履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能源节约法》、《科技进步法》,十三年来已对“研究所”从事技术开发、制订和普及节能、环保标准,延伸“PM2.5与臭氧协调达标”,制订、并履行全面控制锅炉(窑炉)固定燃烧尘源雾霾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对预期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推动性。以及不履行依法治国,对于社会公共环境安全、资源安全产生极大的恶劣影响性、危害性、威胁性的基本定量值。“政府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九年时间拒绝立案”行为后果,并正在产生对我国环境安全重大不利的影响性,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做出本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确定地方政府和各级政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拒绝履行依法治国的责任、拒绝实施依法立案的程序,导致我国环境污染的基本量化值。判定本案对我国公共环境各相关行业污染影响程度的危害性。仅本案各级政法机构,拒绝履行依宪治国的现象,造成“研究所”的诸多技术成果不能依法实施,造成“恶果量化值”的经济性,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刑责,依法赔偿民营科研单位的相关损失。

中国政府中公职人员所有涉及制订、执行政策法规的问题,最终均将转化为《刑法》的问题。中国政府目前不是依据《宪法》、《立法法》原则,制定法律,其随意性制订法规,形成诸多恶法与善法对立、矛盾、冲突的关系,产生大量的政府法律犯罪的现象,如本案,地方政府依据一部《城乡规划法》中的“一条虚拟影响性”的恶法法规,居然践踏了《宪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国防法》、《刑法》七部国内法和《人类环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人类环境与发展宣言》《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五部国际公约法计二百余项“客观实证恶劣影响性”法规的典型案例,导致政府对社会秩序、对民生的“财产权、生命权、自由权”、对环境安全、资源安全、生产安全、科技安全、对公益安全的最大犯罪。必须从本质上根除这种现象。

在依宪治国的原则前提下,只有在依宪完善法律后,再依法治国,杜绝政府法律犯罪现象的损失,将还我国依法治国的安全性。作为民营科研单位,将以沈阳市于洪区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法规,强拆“市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厂房的法律实践,以案论法,建议“全国人大”废止或完善《城乡规划法》,依宪完善我国法规体系,推进我国全社会的法治进程,提升我国法律框架下的全社会文明,将大幅度减少我国不必要的维稳费用,减少恶性循环,试图实现我国法规与国际成熟的法律文明相接轨。否则,在“政府各执法部门,履行恶法犯罪”前提下,愈依法治国愈乱,愈造成对民生利益、社会秩序、政府公信力愈来愈严重的伤害。为此,依宪治国,是制订我国一切法规的前提。

如果中央不能依宪依法治国,如果还继续容忍祸国殃民、侵害公益服务者的害群之马,肆意横行、危害秩序、破坏公益、逍遥法外。那么,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大环境,就彻底消失了;中国多年的传统文明、法治的社会,将沦落倒退至丛林社会,我国社会将退化为野蛮社会,社会将没有了秩序和规范,这必将是人类的重大灾难,将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生安全的悲哀。

请中央支持民营科研单位完成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制订《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针对控霾细颗粒物排放限值指标结题工作。请支持“研究所”实现制订区域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全面控制燃烧尘源污染物及示范项目的工作,解决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标中“臭氧与PM2.5不能协同达标”的技术障碍问题,支持“研究所”主持制订区域性《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强制性标准,制订区域性《锅炉通风系统设计计算基本方法导则》、《锅炉燃烧通风系统经济运行》等系列节能减排行业清洁生产系列标准的工作,实现我国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一体化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尽快与先进国家相关环保、节能指标文明接轨,试图实现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大幅度的提升。

2014年,在烧烤烟雾霾肆孽的情况下,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申请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工作,项目得到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后,“研究所”具体负责其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工作。

制订区域性《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主要控制三个污染物排放指标:“烧烤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油烟在高温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二次污染物臭氧”。涉及制订两项区域性测定颗粒物粒径PM2.5、气态污染物臭氧浓度值和极其相关采样方法。

我国“十四五规划”中,特别强调了“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的目标。该技术正是“研究所”制订《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工作目标。控制锅炉、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M2.5、臭氧的指标,是“研究所”制订《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延伸技术,是我国多年没有解决“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

“研究所”作为我国首例制订针对控霾细颗粒物排放标准的单位,有责任再一次为我国的环境安全,为雾霾现象的终结尽责尽力,再一次拟制订区域性《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奉献“研究所”的公益服务。其具体措施是:

(一)“研究所”,提出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1、强化的排放指标是“烟尘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控制指标对标”的排放浓度指标:“颗粒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次污染物臭氧”;

3、脱硫、脱销产生的锅炉大气二次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指标,是:“雾滴综合污染物”。

以上即严控和增加的限值锅炉排放指标是:烟尘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颗粒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次污染物臭氧,雾滴综合污染物。

(二)“研究所”,提出制订区域《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的三项测定污染物及采样方法:

1、制订检测“雾霾颗粒物”的标准:以《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为基础,制订固定锅炉(炉窑)污染源排气中,测量颗粒物PM2.5、PM10的自动在线以及手动测定浓度方法,以及颗粒物PM2.5、PM10采样方法。

2、制订检测“二次污染物臭氧”的标准:以《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为框架,制订固定锅炉(炉窑)污染源排气中,测量臭氧的自动在线测定以及手动测定浓度方法,以及臭氧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制订检测“雾滴综合污染物”的标准:以《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为框架,制订固定锅炉(炉窑)污染源排气中,测量“雾滴综合污染”的自动在线测定以及手动测定浓度方法,以及“雾滴综合污染物”采样方法。

以上检测指标的制订,可与限值污染物控制指标,形成相互配套关系。因《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中,原有一氧化碳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这里没有列入。

以上“研究所”,率先提出区域性《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指标内容和检定采样方法内容,强化我国固定燃烧尘源锅炉的针对大气污染物各项排放指标的全面控制,通过该标准的控制指标与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指标“对标”,将实现大幅度提升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积极意义,提升了锅炉的燃烧效率。

“研究所”提出的控制雾霾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提出测定方法的内容,是与目前各省、直辖市制订《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比对,增加了不同的内容。而各省、直辖市在确定控制指标领域,只是强化了原有排放指标“烟尘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没有制订限值细颗粒物PM2.5、PM10及一氧化碳、臭氧、雾滴综合污染物浓度的四项指标内容;更没有测定PM2.5、PM10,及二次污染物臭氧、雾滴综合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规定和相关指标的采样方法。

这是针对彻底降低我国固定燃烧尘源雾霾细颗粒污染物排放浓度指标的方法,是强化PM2.5与臭氧协调控制的方案。虽控制指标较多,但其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消除我国雾霾污染肆孽的目标重要价值,具有全面实现控制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项指标的作用,具有我国与先进国家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接轨的重大意义。

“研究所”制订区域性《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结合沈阳节能协会主持制订区域性《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锅炉燃烧通风系统经济运行》标准示范例的推广、普及、应用,涉及节能减排一体化技术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减少用户在环保控霾指标提升领域的资金投入,致使用户长期节能受益。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用户、有利于服务单位,发展了节能环保产业,提升了我国内循环经济,振兴了东北,控制了雾霾污染,推进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促进了经济增长。中央、国务院,将以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四两拨千斤”意义,获得了多赢。

我作为我国首例制订针对控霾标准的具体负责人,以大局为重,忍辱负重,以服务于人类社会环境安全、资源安全为己任,愿意为国家再一次主动承担制订“控霾”标准的责任,履行一位知识分子对环境安全的光荣使命,拟通过制订区域性《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针对性的限值全面有效控制燃烧源污染物排放指标,以主要技术内容的可行性、必要性、协调性、一致性,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预期效果,解决全面试图实现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性的提升,试图与全国的科技工作者,共同完成我国与文明国家节能、环保指标相接轨的目标。

请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恢复“沈阳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公共服务技术示范平台”的功能,恢复被强拆的民营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秩序,并切除破坏我国公平、正义法治大环境秩序的法规领域顽瘴痼疾,消除害群之马,净化公务员队伍,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文明和履行职责的意识。

四、为保障制订节能减排标准和示范工程项目的工作有效推进、开展,提出“由国家统一管理节能减排标准专项资金”的建议。

我国政府在支持制订环保、节能标准的项目,应依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将我国制订环境质量标准,享受省级财政“计划单列列支”的政策,由国家统一管理。在关乎急需“制订我国地方政府重大民生环境质量安全标准”的资金保障项目,应通过规定的“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程序渠道,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或其他相关部门,以国家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形式,通过统一审核程序,评估、优化、平衡,予以资金单列批准支付。以免造成制订各省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因资金缺失而项目搁浅,酿成国家和民生相关安全领域的“资金事故”重大安全性伤害,以及项目的延误。以免造成不同省、直辖市项目的重复,导致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各地制订的地方标准,应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级职能主管行业部门同时备案,共同督促制订和推进实施标准的工作。

尤其是由国家及省、直辖市行业部门统一管理,督促、审查、监督、服务、考核、协调“订标”项目的执行和完成。如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省、直辖市实施运行,达到或大于预期效果的成熟性,可由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分不同时段实施达标完成。有利于推进整体行业的进步,减少“一步到位”所带来的系列损失。如技术内容升级,项目限值超标完成,可依据政治性、经济性、技术性情况,再升级为新时段的国家标准,推进我国各行业的安全性,提升社会整体文明、进步、发展,强化我国内循环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建议:无论国家或地方的标准,涉及环境环保、资源节能、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关乎制订与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资源权”领域的标准,均应为强制性标准。

以上是在紧急情况下,建议 中共领导人,务实性的实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环境安全的举措,支持我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节能减排“订标”工作,履行依法治国的职责,推进节能环保项目的实施,从产生雾霾根源的领域减少固定燃烧尘源的排放,全面有效控制各污染物排放指标,根除我国雾霾污染的现象,为人类的环境安全,依法履行职责,终结问题。

此致

为人类文明的安全、发展、进步,做出贡献!

汇报建议人:

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所长卞世传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五、本文附图:

图一【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一】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以实施《多种类型油烟净化装置》、《通风系统节能降噪综合技术》、“变流量等压力低噪声节能风机”等系统净化、降噪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工程项目的形式,参与制订该标准的工作内容,通过产品性能测试后,成为国家环保总局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的技术支持单位。这是卞世传于1999年参与国家环保总局所主持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课题组人员与审核专家的合影照。

图二【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二】这是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内容及编制报告】,其中特别描述了卞世传所在“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在“饮食业通风系统”领域,以实现了“多种类型油烟净化产品系列全”、“通风系统节能降噪综合技术”、“变流量等压力系列低噪声节能风机”等一体化技术,以大量成功案例,而入选为该标准的技术支持单位。本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由于当时技术水平有限,标准从无到有,仅能解决“饮食业烹饪类油烟排放标准”的问题,还不能解决《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技术问题。这是我国制订环保标准领域,首次遭遇雾霾细颗粒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技术瓶颈,不能解决问题,直接导致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饮食油烟排放标准》,成为我国环保领域唯一“试行”标准,这是环保工作者之耻。

图三【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三】这是卞世传团队参与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工作,成为该标准的技术依托单位。后该标准自动升级为国家环保总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强制性标准。其中“试行”二字,是由于当时的技术水平还不能控制烧烤类油烟排放所产生大量细颗粒物PM2.5、PM10污染物的问题。这是环保人技术的纠结,这是我国环保标准中唯一的“试行”标准。限值和控制“雾霾细颗粒污染物”排放指标的问题,这是该标准技术依托单位的“研究所”,不可回避、且是我国环保工作者,至始至终应终结的问题。

图四【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四】这是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卞世传代为申请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尤其是终结“烧烤类油烟排放所产生细颗粒物PM2,5、PM10污染物所危及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技术和管理瓶颈问题,为我国填补几十年来困扰环保执法部门技术和管理无法可依的空白标准,制订并解决我国几十年来制约环保雾霾细颗粒物瓶颈技术和管理难题的标准。

图五【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五】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公文单的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批复件。由此表明,该标准的制订,已列入辽宁省环保厅“控霾”工作计划的项目。

图六【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五】这是制订我国首例、亦是国际首例的区域性《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项目负责人卞世传,于2015年以私人房产,为政府制订控霾标准的具体实施而抵押出的房产证。因“研究所”,于2014年为政府制订《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需大量实验工作、大量实验材料、人员费用,又由于当时辽宁省环保厅没有落实项目资金,为了按期完成项目,制订该标准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卞世传,2015年将个人房屋私产,以一百五十万元贷款抵押给银行,至今已六年时间,由于政府对我国急需的针对控霾细颗粒物订标的且已列入政府计划项目前提下,由于体制固化,始终没有给予该项目任何支持的失信前提下,现导致贷款本金已经到期(每月贷款利息已还),法院已发出公示,要求拍卖卞世传为社会公益行为的实施,所抵押的房产。

 

图七、【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七】这是会计事务所,对于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为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实验项目,而拖欠沈阳恒光环保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九万元的监测费用“询证函”。所欠经济业务内容为:“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检测费”。致使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在国家遭遇技术难题之时,承担风险,积极为政府制订环保行业标准的具体技术开发单位,却由于在政府财政体制原因的前提下,不履行人类环境安全的职责,不对制订国际首例针对控霾细颗粒物排放标准的重大急需项目,给予任何支持,而导致为国家公益服务的单位,在中国的特殊历史时期,被中国政府“荣幸”的划为了“债务单位”。

图八【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的问题,之八】为制订填补国内餐饮行业环保空白的“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拟终结几十年来危及烧烤污染源附近居民生命健康安全而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顽症。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负责该项省级标准的制订工作。这是测试单位,检测其净化产品不同输出指标的项目内容

图九【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九】2016年,在政府没有对我国首例制订针对雾霾细颗粒物排放标准的项目支持过一分钱的前提下,在项目按计划结题之时,卞世传在《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6年3期刊)发表《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的比较和探讨》文章,概述了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以及制订其中《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思路,及订标本行业控霾指标特征工作的总结。以具体对各种烧烤类油烟污染源低空排放的技术和相关控制“细颗粒物PM2.5、二次污染物臭氧”指标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测试方法阐述,对以《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的限值“雾霾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的各项排放目标为内容所叙述的文章。

图十【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十】这是美国不同环保杂志社,特别关注“研究所”卞世传撰写《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的比较和探讨》的文章内容及所延续的科研技术。这是中国(亦是国际领域)第一部针对雾霾细颗粒物制订环保标准的项目,并多次期待该文章作者卞世传,在国际环保领域,提供和分享更多与雾霾相关联环保科研成果。

图十一【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十一】《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的比较和探讨》文章的内容发表,居然引起了美国《环境保护杂志社》和《亚太环境科学与工程期刊》环境保护学术界同行的特别关注,已二十余次联系该文作者卞世传,要求将该文章翻译后,发表在美国这些环保杂志上,让全世界分享中国环保科研实用成果,并期待在世界领域广泛地区普及,惠及更多人群。同时特别邀请卞世传加入编辑部审核小组团队,成为该杂志的编辑成员和评论家。该研究内容意义的重要性、实用性,是对于控制“雾霾”细颗粒物烟气污染物的低空排放项目,具有国际环保控霾领域关键性和共性的技术项目。由于中国政府不关心控制“雾霾”污染的工作,没有给予制订控霾标准的立项后的工作任何支持,至今七年时间,没有提供项目试验、测试、研发、是否工厂的任何经费,致使全世界环保领域的特别关注项目,且针对制订燃烧类细颗粒物污染排放标准的工作,不得不中断。

图十二【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十二】这是因卞世传2016年,在国内环保杂志上发表《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的比较和探讨》文章后,引起了美国环保杂志同行关注,多次约其发表控制雾霾油烟细颗粒污染物的研究成果。又因政府对该影响民生生命健康的公共卫生环境安全信访量最集中控霾标准,因体制固化,至今没有支持过一分钱,致使项目没有完成而失约。这是卞世传于2019年11月7日,在邮箱中向特别关注我国控霾污染订标项目的国际环保编辑同行,发出道歉信。在信中写到:“主编,您好!我是卞世传,原约定拟将我们的研究成果,分享与您们的杂志社。由于大陆恶劣的政治生态,以及政府对于公共环境卫生安全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致使我们于2014年已经批准制订《辽宁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其中我负责‘烧烤类油烟排放标准’开发制订工作,是我国急需的填补行业空白的环境保护标准,也是控制老百姓身边雾霾污染的环保行业的排放标准。至今(2019年)五年时间,该项目没有获得政府一分钱的支持。酿成大量实验和开发工作停滞,造成本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和推进。为此,造成失信,而深感特别不安。目前该项目只能往后延续。待政府提供资金后,我们有成熟的结果了,再请您们分享我们的劳动。并愿意服务于国际共同的环境卫生安全的事业。特别感谢贵刊对于我国技术开发工作持续的、一如既往的关注。能为您们具有功德性意义的工作,提供我们的奉献,是荣幸,也是我们的责任”。在此,在2014年至2019年的五年时间,为已经列入省级职能部门制订“控霾”工作计划项目,却没有支持一分钱费用的行为,深感中国政府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耻辱和失责的悲哀”。这是一起在保护环境安全领域中极其丢人的事件。

图十三【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十三】这是沈阳市和平区法院,202147日向为政府担当制订“控霾”标准而贷款的公益负责人,因在政府失信的不支持制订“控霾”标准一分钱的前提下,导致拖欠贷款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这是中国政府在履行环境安全领域,极其失信、失职、失责、失范的耻辱事件。

图十四【在制订我国(亦是国际)首例针对烧烤类油烟控制雾霾细颗粒物排放的区域性标准过程中,由于政府失信而对列入省“控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给予一分钱支持的前提下,导致该项目负责人为社会公益而遭遇重大信誉丧失、经济损失,紧急状态下向中央政府诉求的情况汇报,并请协调、支持“订标”项目资金问题,之十四】这是沈阳市和平区法院,2021420日向拖欠贷款被执行人的发出“房产拍卖公告”。即将履行拍卖程序的公示情况。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君

来源:阿波罗网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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