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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法律将处罚给怀孕7周后孕妇分发堕胎药者

2021年6月8日,德州州长阿博特(Greg Abbottl)在发言。

据《达拉斯晨报》(The Dallas Morning News)报道,德州共和党州长阿伯特(Greg Abbott)签署的另一项德州堕胎法,将于12月生效,它将增加限制,并对分发堕胎药物者,提高处罚。

德州参议院第4号法案(S.B.4)是在9月的第二次德克萨斯州特别会议期间签署的,将于12月生效,该法案将阻止医生或服务提供者,给怀孕7周后的孕妇发放堕胎药,并提高了对"故意、知情或鲁莽的"违反德州堕胎禁令者,处以刑事处罚。而且那些向德州邮寄堕胎药物者,也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该报导称,违反法律将是一项重罪,可被处以最高1万美元的罚款和180天至两年的监禁。

民主党参议员路西奥(Eddie Lucio Jr.)说,该法案将要求医生对那些服用堕胎药物的人进行监督。

据《达拉斯晨报》报道,路西奥在今年夏天的参议院委员会听证会上说:"当病人接受这些药物时,医生需要在场,这样病人才会知道正常的副作用是什么,以及在变成严重问题之前需要迅速解决问题。”

参议院第4号法案,是对参议院第8号法案的补充,该法案规定,一旦检测到胎儿的心脏活动,即在怀孕大约6周时,医生将不能再为孕妇堕胎,否则可能会被起诉。

而提出该法案的州议员克里克(Stephanie Klick)表示,州外的邮购堕胎药物提供者,也可能面临被引渡到德州的程序。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时方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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