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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温房东想这样狂涨租金,结果血亏3.37万

BC省府在保护租客方面,针对不合理的驱逐租客行为会对房东处罚。近日,素里市一对租客夫妇就因为不合理的驱逐向 BC省住宅租赁管理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BT)提出申诉,最终被裁决获得3.37万加元的补偿金。

今年41岁、担任农业企业顾问的 Natalie Egger和丈夫在南素里租住在一栋独立屋中。他们虽然对于最终的裁决结果满意,由于 RTB对租客的保护态度,使得他们暂时松了一口气,但 Egger夫妇称,这笔钱很快就会由于支付新的房租和水电费等花光。而且,他们还需通过法律渠道才能真正拿到这笔钱。

有了 RTB的裁决令,Egger夫妇可以向前房东索要这笔钱,房东需要在15天之内予以回应并支付款项。如果前房东没有如约付款,Egger夫妇可以在升级小额索赔法庭上诉,将由法官下达还款令。

据介绍,Egger夫妇此前是在南素里的一栋独立屋中租住。

2021年3月房东通知租客将要挂牌出售这座房屋。2021年9月,这座房屋以230万加元的价格售出。房屋买家向租客发出2个月的驱逐令,要求他们在2021年12月之前搬离这座房屋,理由是新的房主将要自己住。

Egger夫妇无奈之下于10月搬到附近的一个新的租赁房中,并安置好他们的孩子。而他们的租金也从原来的2800元增长到3200元,以及更加昂贵的水电费。

然而,直到12月,他们发现这座房屋仍然空置,而且开始招租,招租的租金价格高达4750元/月,相比他们原来支付的租金价格高出1950元。

根据 RTB的政策指南,如果房东在占有日期后至少6个月内“未能将出租单元用于发出通知的目的”,则房东应向租户支付赔偿金。

如果房东不满足这些要求,他们必须向租户支付相当于前租赁协议规定的12个月租金的补偿,除非房东的不履行是由于情有可原的情况。

情有可原的情况,包括:打算占用房屋的家庭成员死亡或在野火中烧毁的出租单元。不过在这项政策规定中明确指出,改变主意并不是情有可原。RTB仲裁员有权决定什么是有效的情有可原的情况。

在10月18日的听证会上,购买者表示,他们没有完全了解这些法律,这些法律不同于他们以前居住的 BC省以外省份的法律。房东还指出,其中一名购买者心脏病发作,这改变了他们的计划。

仲裁员裁定,对法律的无知不是借口,房东没有提供足够的医疗紧急情况证据,导致他们重新出租房屋。

Egger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房地产经纪人可能需要重新审视他们的法律。

2022年 RTB已经做出了数十起此类决定。其中几个值得注意的裁决都涉及租户被驱逐,然后房主再把房屋用于短租房。

根据媒体的调查,大多数 RTB的裁决,最终都是保护租客、倾向为租客谋取利益的。

不过 Egger夫妇认为,希望 RTB在处理的流程方面能够更加精简。而且,由于未来索要索赔金额的部分并不归属于 RTB管辖,因此他们可能还需要面临法律诉讼索赔。这个过程可能会带来更多纠纷。

Egger一家呼吁 RTB的决定应该带来一种无缝衔接的资金收回方式。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夏雨荷

来源:热点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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