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新闻网宁成月报导/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8月12日宣布起诉一个由11人组成的重大婚姻移民诈骗集团,指控该集团在十年内帮助超过1000名外国人通过与美国公民假结婚的方式移民美国,受益者中绝大部分为中国公民。
在被起诉的11人中,除由华人组成的高层核心人员外,还包括四名非华裔的美国籍女性,分别为Erika Johnson、Sigrid Cetino、Angela Duenas和Michelle Duenas。她们在被招募与外国人结婚后,主动加入诈骗集团,开始帮助集团物色其他对象。
被告 Anthony Cheng曾于数年前在纽约史泰登岛主持了 Johnson与一名外籍人士的假婚礼。在此后,Johnson与另一名同样完成了假结婚的同伙 Cetino一道,在她们的家乡威彻斯特郡(Westchester)为集团寻觅其他可以被利用的美国公民。起诉书指出,一场发生在当年3月1日的婚姻便是由Johnson充当“月老”。
根据起诉书所述,这个诈骗集团行事风格严谨且专业,招募者并非“是个美国人就行”。像Johnson和Cetino这样充当“猎头”的人员,首先要搜集潜在招募对象的报税表、出生证明、驾照等基本身份信息,如有可能,还会进一步打探对方的就业情况、收入水平和婚姻史等。完成资讯搜集后,他们会将其转给集团内的高层人员把关,审核标准包括美国公民的年龄、职业、收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为外国配偶申请I-864表格)、住址、上一段婚姻延续时间以及是否有孩子。
审查通过后,集团成员才会将这些美国对象与交了巨额中介费的外国“客户”进行配对。配对成功后,集团会用现金分期付给结婚对象总计3万美元、付给“猎头”5000美元。为了确保美国结婚对象在漫长的绿卡审批期内长期保持配合,集团精心设计了一套分期付款机制:
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并成功向移民局提交绿卡申请后,支付第一笔头期款约1万美元;
经过一到两年的审批,外籍配偶通过面试顺利拿到两年期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后,支付第二笔1万5000美元;
而最后的5000美元尾款,则必须等到两三年后,外籍“客户”顺利拿到永久绿卡(Permanent Green Card)时才会结清。
通过起诉书提到的一个细节可看出,集团核心成员自始至终都明确把他们的操作看作一种生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婚姻介绍。甚至在参与骗局的美国公民产生“非分之想”时,还会敲打他们“摆正自己的位置”。
在联邦探员秘密监听的一段通信记录中,核心被告 Amy Cheng曾向充当“猎头”的被告 Michelle Duenas发信息,问为什么没有收到其中一名美国籍女参与者的社会安全号(SSN)、三年报税单和收入证明,要求Duenas向“这名女孩”催促。当得知“那女孩是因为太穷,甚至想向中国假丈夫要钱买食物”,Amy Cheng则发布指示:“你提醒她,这是一场商业交易,他不是她真正的丈夫,他没有义务负担她的生活。别给我找麻烦。”
集团核心被告Amy Cheng(照片露脸者)从2016年8月从事婚姻诈骗,是集团中经验最丰富的骨干成员。她曾以言语敲打一名试图向假结婚对象索要钱财的美国公民,称“一切都只是交易,不要把自己真的当成对方的亲人”。(取自起诉书,检方提供)
美国移民法有一条非常严格的条款(INA§204(c)):任何被移民局正式认定曾参与过婚姻诈骗(Marriage Fraud)的人,其一生中提交的任何其他移民申请都将被自动拒绝。
资深移民律师刘汝华指出,这10年里通过该集团办理假结婚的1000多名外籍受益人(绝大多数为华人),其已经拿到手的绿卡将面临全盘清算。在美国法律中,通过欺诈获得的身份永无追溯时效限制。这意味着这上千名华人不仅绿卡会被立刻依法吊销,还将被全数关押进移民拘留所,面临永久驱逐出境、终生不得再入境美国、甚至连过境转机都不被允许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