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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仗了:10月1日中共新法生效!18~60岁的人都逃不掉

——中共突修法,要打仗了

阿波罗网王笃若报导/中共突修法,要打仗了?一旦国防动员状态启动,你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都将不再完全属于你自己——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即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的法律条文。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8日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外界称为"战时国防法"的法律,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将强制征兵与私人财产征用制度化、程序化。

修法核心有两点:其一,根据第58条,18至60周岁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女性公民均应担负国防勤务,特殊专长人员甚至不受年龄限制;其二,第64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收、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而非过去的"协助"。

违反的代价同样清晰写入法条:对公民(第78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不报到、不服从征召、拒绝配合财产征用、传播虚假动员信息等,将先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强制履行义务;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第79条),除类似情形外,还包括未按规定储备战略物资、拒绝军事采购、阻挠员工履行义务等,除强制履行外还可处以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战时可征兵、可征用财产"的原则早在现行《国防法》中已有规定,但长期停留在原则性表述层面,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征用补偿标准、方法、程序始终模糊。这次修法真正的变化,是把过去笼统的条款,细化为可执行、可强制、可处罚的具体规则——这正是外界将其解读为"战时法律真正落地"的关键。

对于普通中国公民和企业而言,这部法律意味着,一旦当局宣布进入国防动员状态,个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都将被纳入国家可以强制调配的范畴,而拒绝配合的代价,将升级为"强制执行加罚款"的实质法律后果。


新高地/要打仗了,强制征兵和私人财产征用有法可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于2026年8月28日修订通过,从2026年10月1日起,这是一部战时国防法。

原则上,18–60周岁男性公民、18–55周岁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有特殊专长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第58条)。

民用资源征收、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收、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第64条)。

对公民:拒绝/拖延提供统计资料、不报到或不服从征召/勤务、拒绝拖延征用或阻碍改造、编造传播虚假动员信息干扰秩序等,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履行义务(第78条)。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上述类似情形,以及未按规定贯彻国防要求建设、未按规定储备战略物资或不服从调用、未按要求储备军品能力、拒绝延误军事采购、拒绝拖延专业保障任务、阻挠公民履行义务等,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强制履行,并可以罚款(第79条)。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方寻

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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