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45秒的短视频,让广东惠州女子罗姚环被羁押608天,检方最终因证据不足撤诉。(网络截图)
一条45秒的短视频,让广东惠州女子罗姚环被羁押608天,经历两轮一审有罪、两轮二审发回重审的司法循环后,检方最终因证据不足撤诉。日前,这位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女子的遭遇引发关注。
据“封面新闻”9月8日报导,罗姚环告诉其记者,2021年5月,她所在的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以“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为由,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过程中,推土机将农作物填埋。罗姚环表示,30余年来他们一直在上面耕种。罗姚环及其家人多次阻止施工未果,其外公还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伤害。
2022年9月3日凌晨1时,一条45秒的短视频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上。视频画面中既有施工机械在作业,也有人员相互推搡,随后这条视频迅速发酵。11天后,时年37岁的她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遭刑事拘留、逮捕。
惠阳区检察院起诉称,罗姚环利用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视频,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罗姚环始终辩称,涉案视频并非其制作、发布,发布视频的账号亦非其注册。但上述辩护意见在一二审中均未获法院采纳。
官司打了近4年,经历两轮一审有罪、两轮二审发回重审的司法循环,争议的核心始终围绕“证据闭环缺失”。期间,罗姚环被羁押了608天。
今年5月,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最终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罗姚环有发布虚假视频的行为”为由撤回起诉。
7月,惠阳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罗姚环总计赔偿437,220.70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301,531.5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5,689.18元。与此同时,法院为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院在赔偿决定书中称,罗姚环被羁押608天,符合“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定情形;其儿子因母亲被带走时“拿菜刀和警察拼命”,之后患上严重抑郁等心理疾病,也在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时予以考量。
随即,罗姚环的遭遇引发网络关注。
网友表示,“即使是她发的,怎么构成寻衅滋事?即使是寻衅滋事,为什么不审判就拘留600天?”“又不是杀人放火的重大刑事犯罪,在侦查和审判期怎么能把人一直拘留的呢?这个是依据那个条例?没有犯罪把人关2年?以后群众还如何敢为自己的权益发诉求?”
“此类轻罪,疑罪,完全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制度,不知为何不使用?寻衅滋事口袋罪特征又一次展露无遗!”“之前就有取消寻衅滋事罪的提案,这条罪边界不清,成了某些管理层的万金油。”
“当公安与检察院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时,监督与被监督的‘合署办公’了,执行领导意志速度加快。”
“影响是深远的,伤害是巨大的!毁了儿子的一生!43万余元换不回女子的阴影!更换不回儿子的人生!是否应该追究枉法者?!”“赔偿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不能任由他们这样挥霍,谁造成的这个损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见寻衅滋事罪居然最后能撤的……不容易。”“她还是学法律的,一般人就更不用说了,根本没机会翻案。”“如果她不懂法又会是什么样?既然承认是错案,公检法相关人员怎么处理?她还相信国家的法律公正吗?”
“中央政法委出来发表一下意见,怎样追责问责二次一审的法官和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