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盖棺定论:英国完了。英国一名14岁的女孩,为了保护自己和亲人,面对歹徒挑衅时,亮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刀和斧头,吓退了歹徒,但自己却被英国警方逮捕。此事一出,网络上炸锅了。无数人为她打抱不平,美国有议员要求政府把这名勇敢的女孩接到美国来庇护。堂堂大英帝国的警察不为民除害,反而抓捕勇...
风波还在继续,但越来约朝好的方向发展了。第一,首先是国会主动把强加给他头上的内乱罪主动撤销了,现在只是追究他的戒严是否违宪。从犯罪到违宪,一下子他的压力小了很多。他有没有违宪呢?根本没有,因为实施戒严是总统的权力,只要理由充分。第二,那么戒严理由充分吗?当然充分。为了国家不被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