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更多地以一种"慈善取向"而非"权利取向"被描述,也就是说,仿佛这些群体的福利是"主流人群"中的善人或者政策的恩赐,而不被视为国家有责任保障的平等权利。因此,残障人士的主体性,尤其是其主动争取平等权利的行动并不被强调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