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