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王朝一直有一套完整的救灾制度,从灾情呈报、调查、评价到救灾措施都有具体规定。以晚近的清朝为例,朝廷规定,每有灾情,地方督抚要向朝廷“飞章奏报”灾情,晚报一月官降一级,晚报3个月革职查办;救灾措施包括蠲缓地丁钱粮、赈济灾民、留养资遣流民、抚恤灾民、施粥、施放衣物药品、掩埋尸体、修房补助、借发种子、以工代赈等。灾情严重之时,皇帝还要下罪己诏以纾解民意。但自视先进的中共,却狂妄地干脆废除救灾制度,灾情发生后一意封堵民冤民意,下级官员为投其所好,也不再呈报任何灾情,既无灾情调查,更遑论救灾措施,结果导致了一场亘古未见的灾难。 对这场灾难,中共政府从来都是讳莫如深。“三年自然灾害”这一上世纪最大的谎言就这样留存在中共官方史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