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明显,香港已进入慢性六四。大规模镇压、暴力血腥的画面不会出现。但事实是警察已开始滥捕并对示威者行私刑。所有示威者都是政权的敌人,用尽方法对付,务求将运动彻底瓦解。示威者在司法上面对暴动罪,刑期以6年起跳,至10年不等。但更实时的是被捕被实时在警署内毒打...
我不是说不能退,但用兵之法,能战方能和。我们要知道退的条件何在,至少要确保政府不会秋后算帐。任何口头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要在体制上有所反映。首先,梁振英,曾伟雄一定要下台,不容许黑社会与警察合流治港。第二,一定要有真普选时间表,公民提名是底线。这已经不是攻势,而是保住现有社运力量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