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国栋希望我给他主编的《中国大律师》写个序,我给他写了篇《律师兴则国家兴》。十年后国栋希望我为他主编的《律师文摘》创刊十周年写篇祝语,我自然而然又想到了这个题目。这个题目能不能反过来说?反过来说是否更正确?现在谈"律师兴则国家兴"是不是过分提高了律师的地位...
继习近平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后,大陆法学界专家江平发表文章表示,现在国家刑事冤案不少,呼吁依靠有勇气的律师查冤案真正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