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本世纪初曾先后发表两篇维权声明,名曰《不表态权》和《不明白权》,至今维护得好好的:号召表态时我不吭声,对上级指示不明白时「问个为什么」,均未受到惩罚。当然,这两「不」是权利而不是许诺不是誓词,并不影响我在想表态时表态、在已明白时装煳涂。在后一种情况下也曾遭受追究,但那自然不是对我的「两不」之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