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像这种案子, 冤假错案 ,要嘛就没有造出来,一旦造出来以后,就跟这个人是不是有背景没有关系了,因为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本身变成了翻案的障碍,也就是说在这个冤案的制造和维持的过程当中,它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就这些人的利益或者不受惩罚,是要跟这个案子连在一起的。
“乐平冤案”指的是2000年乐平中店村发生一起抢劫丶强奸丶碎尸案,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及一女子郝某遇害。村民黄志强丶汪深兵等五人被认定为凶手。此后,五人中除汪深兵出逃外,其余四人均被判死缓,目前仍在服刑。连续十几天申请阅卷而不获准许的江西“乐平冤案”的代理律师群体周二发布致中共当局的《紧急报告》,指出该案存在多处疑点,但江西省高院侵犯律师阅卷权,要求中央重视并及时纠正该冤假错案。该案代理律师推测可能有更高层官员在背后阻挠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