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完全没有法制观念,枪毙人不需要确凿的证据,也不需要上级的批准,一个县的司法部门就可以自行定罪、自行判决、自行处决。一时间,凡是中共新政权成立的地方,从南方到北方,从城市到乡村,从内地到沿海,到处张贴着一批批政府集中杀人的布告,全社会都笼罩在血腥的红色恐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