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对中国的穷人状况有深深的体谅,也写过多篇文章谈到对阶级固化的担忧、并反对对穷人污名化。但以上种种,是建立在基本人权的基础上:穷富之间人格是平等的、尊严是平等的、机会(包括上升通道)也应该是平等的。但是,保证人人发一个妻子,则绝不在基本人权之列。因为你是为了享受交配快乐,而剥夺了别人的人权,是对女性的极大犯罪。希望这点最底线的共识能够建立,也希望女人除了繁殖和交配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被当作人看待。
可现实却非如此。结合之前媒体的种种报道,才明白这个社会的恶毒含量远远高于可预测值。比如说,把共享自行车扛回家或锁进楼道里,把共享车放进汽车后尾箱开到另一城市使用,把它加两把锁收归自己独享,把它粉刷了另一种颜色、加上儿童坐椅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