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行为本身看,战争的本质,就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互相杀戮,而战场本身,就是一个大型的犯罪现场。唯一的区别是,在战场上杀戮不但免于法律责任,而且还会有人为此赋于一个神圣的理由。直到有了《日内瓦公约》,其对战俘的保护条款,相当于给这种免责规定了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