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王兆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在采取强制措施部分,刑诉法草案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后有碍侦查及无法通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家属。其中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