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以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的政法委书记实际上扮演了一个专门制造冤假错案的角色,常年累月,成批成批,大量制造冤假错案。殊不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全都要报。这是永恒不变的天理。27年来,已有一批接一批中共的政法委书记遭到恶报。上述5个政法委书记就是近在眼前的前车之鉴。
在判词的最后一段,陈广池法官强调案件是“一宗简单的欺诈案”,奉劝大家勿扣“政治帽子”,因为法庭是审讯传媒大亨而不是针对新闻自由。但当黎智英的刑期无法圆满解释,更正因他是传媒大亨,法庭要他孭上并不存在的滥用传媒保护伞的责任,因此得接受更重的刑罚,那么今次审判被公众误解为政治审判,也是法官自招嫌疑,与人无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