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董女士去年5月28日在香港东涌巴士总站讲法轮功真相,并在手推车上竖立一个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直幡及一块标语牌,其后收到食环署告票称她“未经准许展示海报”。董女士否认控罪并自行抗辩,6月22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