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安的官方微博大概认为这是一个典型案例,可以惩前毖后,便在微博上把这个案例公开了,还让这位倒霉的兄弟写了个认罪书按手印拍照片发在微博上,当成典型通报批评。可是,被网民一看,这哪是造谣啊,这明明是在科普啊。李某某知道打完疫苗不要马上做核酸,他应该是一个爱学习善于收集信息的人,而那个举报李某某的人,更有可能是一个无知者。但在这个涉疫谣言案中,无知者差一点就要赢得了胜利。这挺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