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能不知道,香港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并非试点,亦非始于今日,而是早在林副统帅叛逃的1971年,根据新修订的《防止贿赂条例》,官员利益申报制度就运作了。 而且,香港也不是惟一一个公开官员财产的城市。1993年7月2日,台湾公布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并在同年9月开始实施。
近日,香港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特区行政长官、各政治委任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的最新个人利益申报资料,已上传特区政府相关网站,随时供公众查阅。公开资料显示,行政会议成员包括主席(行政长官),及21名官守议员(即问责制下担任政府公职的行政会议成员)中的20人分别拥有私人物业,只有保安局局...
当今中国史无前例的腐败显然与中华文明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