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印度政府出台了新的人口政策,提出多项措施鼓励节育,包括独生子女在职人员家庭,可在住房上得到较好待遇,做绝育最多的村子可优先获得饮水、灌溉和更多的福利保障,对“晚”生“稀”生的妇女给予现金奖励,向做绝育的国民赠送自行车,为绝育的男子办理持枪执照等。尽管这是印度历史上首个控制生育的纲要性文件,但仍未就一对夫妇到底可以生育几个孩子作出具体规定。
中共各级计划生育办共有30万个主任,50万名的中共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而参与计划生育执法的工作人员(含部分医生,警察等)高达9千2百万人。在计划生育这项群体灭绝国策之下,中国妇女何时怀孕、何时生育、生几个都不能自己决定。一切“违规”或“超生”的行为都有严重的后果。国际社会一直谴责这种侵犯最基本的人权、违反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