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军攻入县城的三日间屠杀焚烧无辜的男女老幼千余人,男的多遭剖腹剜心,碎脑裂尸,女的多遭割乳劓鼻,刺刀乱刺。血手所及,连七八十岁的白发老人和幼稚的儿童,都不免一死,崇礼养老院被放火焚烧,院中老人逃出者仅一人,其余全部变成了焦炭。不满十岁的儿童,被共军挽到街上当皮球来踢,踢来踢去,以被踢儿童的哀号惨叫为乐事。
1946年12月9日,共军违反停战令,攻陷民众信仰天主教的崇礼县,残杀千余教民平民,现场惨绝人寰,被称为“崇礼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