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非公有资本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六条规定:①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