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病残是中华传统,中国古代早在北魏时就有“使京畿内外疾病者咸令居处,便医治之”的官立慈善医院。唐代配套的政策是把许多寺院改办成悲田养病坊,用寺田租米作为维持经费。 把许多寺院改办成悲田养病坊,用寺田租米作为维持经费。到了宋朝,虽然许多佛寺又恢复了,但这套制度仍得保留,京师有福田院,全国各地有安济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