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的文章也指出,北京对香港特首和港府的各司局长、警务处长和廉政专员等主要官员有任免权,并强调「是实质性的」。对此,刘兆佳认为,主要官员的提名免职虽由特首提出,但严格来说是由中央任命,因此免职也不一定须经过透特首,人大常委会认为不违反基本法就可以。他也表示,中央任免官员前可能会有严谨程序,考核是否胜任和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