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李家超对新闻自由的思考逻辑用到司法方面,便无往而不利了。因为只要没有违法,或者说只要政府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违法,或者更正面说,就是依法行事,由特首指定的国安法官按照“港区国安法”裁定案件,不管结果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冲击法治的常识,法治的空间依然是无限的。
在浙江的自由撰稿人昝爱宗:这些政协委员,我把政协委员都说的非常难听,我都叫他们“政治二奶”他们本来在政治话语权中就没有地位,他们既不能决定立法也不能推进选举,他们就是“花瓶”进行装饰。他们说新闻自由,也真的是不痛不痒,他们真的是要提出一点,要求宪政,要求一人一票,要求三权分立,民间办报,解除党禁,报禁。如果没有这些,我认为他说的是不痛不痒的,没多少意思,而且中国需要政治制度改革,政协委员这些话说太多了,解决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