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诉状中,不仅不认罪,反而将我的初审法官告到了终审法院,不仅要求撤销原判,还要求依法逮捕徐丽文法官,向徐丽文法官索赔1000万元。我不知道这样的诉讼请求是否“前无古人”,至少在中共司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这不仅是全盘否定初审法官的判决,而且是直接向迫害法轮功的初审法官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非法审判发起反击。
这里,再作此文,将这个极端反常的案例做进一步说明,或许对读者了解“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并且明知是错,却不愿承认,还要继续迫害”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