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丹麦警方发布新闻公告,正式承认他们在对待抗议民众的处理过程中,犯下严重错误,警方宣布对提起诉讼的法轮功学员等给予每人2万丹麦克朗的经济赔偿。与此同时,时任丹麦司法大臣Søren Pape Poulsen在议会司法委员会的提议下,决定对所有参加当时抗议的民众给予同样赔偿。2018年7月中旬,丹麦警方发出通知:“凡是曾经在2012年和2013年中共高官访问丹麦期间参加集会受到丹麦警察阻拦的民众,不分国籍、不设期限,随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普通信件方式向丹麦警察局递交赔偿申请。”
2019年2月7日,位于法国东部城市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欧洲人权法院内景。(Frederick Florin/AFP via Getty Images)2026年6月2日,欧洲人权法院发布裁决,判定塞尔维亚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习近平2016年访问期间抗议的行为,违...
在中共党魁习近平2016年访问期间,塞尔维亚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的和平抗议活动。欧洲人权法院周二(6月2日)裁定,塞尔维亚政府此举违法。 人权法院的裁决指出,塞尔维亚政府侵犯了抗议人士依法享有的集会与结社自由,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