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刚到美国,对此并不知情,只是本能地觉得美国应该有这样一部法律来惩罚独裁政权中参与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根据中共官员多数都把子女财产送到或藏匿在民主国家的事实,若有这样一部可以禁止他们入境美国......必要时可以冻结他们在美资产的法律,将十分有用。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美国国会,请他们考虑着手立法打击中共迫害人权的恶棍。后来经过几年的反复努力推动,终于有了如今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