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经常提到的邮寄投票也是一种取巧的做法,它可以轻易地与“缺席者投票”(absentee ballot)混为一谈。然而一项被遗漏的重要内容是缺席者投票具备的法律内涵是如果在投票过程中造假,将被控重罪。因此,邮寄投票和加州1921年议案造成的“选票收获”,对投票行为的合法性带来极大的不确定。美西地区的这种投票方式违反了美国法典第18条的内容和精神,破坏了当地对选举程序的监督。这些弱点很容易被极力想获选的人利用,伤害到我们自由和民主共和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