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有一个老干部被打成“国民党”后,所受到的刑罚并非通常的拳脚相加,而是更加令他痛苦不堪的“站刑”。这种“站刑”被称为“画地为牢”,他被逼着站在一个墙角处足足七、八天,不但不得动一下,就连“吃喝拉撒”也必须在原地进行。直到他直挺挺地栽倒在地上,昏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