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决策权理所当然应该由家庭掌握,而不是政府。因为不管什么情况,养育子女的辛苦与费用全由家庭承担,无论从社会伦理还是投资--回报逻辑来说,政府毫无理由决定一个家庭的生育计划。还有一个因素需要考虑:一旦生育权成了政府分配的稀缺资源,就会成为一些人用来交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