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湖南两名律师胡林政和曾武,因在法庭阐述“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以及“信仰法轮功受宪法第36条保护”而被长沙市司法局以“在庭审过程中否定邪教组织性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进行非法惩戒,两位律师分别受到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