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蔼可亲的华女士以及慈眉善目的赵先生也多次向全世界表示:中国14亿人,每个人都拥有在网上表达的权利。对于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正是因为我们拥有全世界最宽松、最包容的语言环境,我们才会感到生在种花家实属三生有幸,应该偷着乐。所以我想问一句,这些消失的文章,它们具体是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是哪一部法的第几条?可否援引一条具体的法律条款,让大家明白?而且这也是一次普法的好机会,让大家避免今后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