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共严控体制内人员出国,对体制内人员收缴护照。有中共国企人员透露,办理护照也要层层审批,如果单位不审批,无法办理护照,如果护照办下来,还要上交,用的时候再层层审批。退休的人员也不例外,有体制内抱怨,基本自由都没了。
近代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后,无论是袁世凯时代、北洋时代,还是国民政府时代,其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都明确承认公民有迁徙之自由。中共治下的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