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君非法开庭。律师为张君作了无罪辩护。面对律师的完满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