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在得到要判处阮氏南死刑的上报后说:“那不行。我们不能以枪毙一个妇女来发起这场运动。她过去帮助过我们的干部。她的一个儿子是我们的团级指挥员。”当党内高层最终决定处决阮时,胡志明说“我服从多数,但我仍然认为杀她是不对的”。胡还说,杀女人不符合越南传统道德。对胡的这些话,越南方面的材料说中国顾问团的回答是“母老虎和公老虎一样吃人。”于是阮氏南被送上了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