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女子称在餐厅内被一名4岁男童“摸了屁股”,揪着小男孩的衣领要教育他,并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并承诺管教孩子;男童父母则称孩子系奔跑中不慎触碰。事发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和解,目前该女子称要走诉讼流程。一个4岁的孩子,尚无性别意识,更不具备主观恶意,却被如此对待,是不是该未成年人保护法出来镇一镇妖孽了。社会上女性被骚扰的事件当然很多,我们应该关注也应该保护女性,但这并不代表女性个体可以无限度扩大夸大这类事件,请做个正常人吧。